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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社会保险局工作总结(1)

2010-08-06 
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加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意识,建立和完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在省社会保险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劳动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根据全省社会保险、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在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市局注重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指导各区县开展社会保险工作,通过全市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养老保险

  1.参保情况

  维护职工权益,狠抓扩面续保不放松。

  社保经办机构对己参保的企业,确认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记录和个人缴费年限;同时,做好内退、下岗、买断职工的续保工作,解决好因企业改制而导致参保职工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不上的问题。在扩面过程中,把对个体工商户、城镇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作为扩面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通过全体干部的全面宣传和动员,截至10月末,全市共有参保企业980户,离退休人员13606人,参保职工45087人(其中企业参保职工27893人、机关事业封存人员3259人,其他人员13935人),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693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了年初省社保局下达5.8万人的101%。其中参保职工(含其他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封存人员)41828人,完成了年初省社保局下达4.17万人的100%。预计到12月末离退休人员将达到13700人,参保职工达到45200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900人。

  截止10月末,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较末净增长3236人,完成了年初省社保局下达净增长2543人的127%。其中参保职工较末净增长2263人,完成了年初省社保局下达净增长2135人的106%;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37242人,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的比例为83%,实际缴费人数完成了年初省社保局下达3.79万人的98%。预计到12月末,实际缴费人数将达到41132人,实际缴费人数达到参保职工的比例为91%。

  2.基金征缴情况

  在基金征缴过程中,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当年缴费比例:国有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私营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个体劳动者的缴费比例为20%。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通过对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企业的缴费人数、缴费基数认真的核定,1—10月应收养老保险费12695万元,当期实际收缴9845万元,养老保险收缴率为78%,当期追缴欠费868万元,完成了省级年初下达900万元的96%。预计到12月末,应收养老保险费15050万元,当期收缴13846万元,收缴率达到92%,追缴欠费900万元,完成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3.离退休人员管理情况

  加大确保力度,巩固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成果。在全面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把着力点放在规范发放上来。1—9月累计审批退休人员230人,截止10月末,共有离退休人员13606人,其中离休人员165人,应发基本养老金13293万元,实际发放13293万元,全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通过银行和邮局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真正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预计到12月末预计共有离退休人员13700人,应发基本养老金18000万元。

  我市目前建有9个社区、21个乡镇劳动保障所,企业退管机构6个,社保经办机构下设退管机构13个,截至10月末全市共有退休人员13441人,移交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5329人,社保经办机构下设退管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3822人,委托企业管理退休人员4290人。社会化管理率达到100%,社区管理率达到40%,完成了今年省下达建立社区管理率40%的目标。接收5户省属企业50名退休人员移交地方社会化管理服务,完成年初省局下达0.01万人的计划。

  (二)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实施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截止10月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799户,参保人数达38006人完成省下达计划3.93万人的97%,其中:农民工为22517人,完成省下达计划2.16万人的104%;本期应收工伤保险费1208万元,实际收缴1008万元,收缴率为84%,追缴历年欠费21万元,欠费回收率为30%;工伤保险享受待遇353人,其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残、职业病人数为323人,因公死亡人数3人,供养亲属27人。预计12月末,预计全市参加工伤保险810户参保人数达3.93万人完成省下达计划3.93万人的100%,预计本期应收工伤保险金1450万元,实际收缴1380万元,收缴率为95%,追缴历年欠费35万元,欠费回收率为50%;预计工伤保险享受待遇400人。

  (三)生育保险

  目前生育保险实现了定点医疗及待遇报销的有序管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核销严格按照《生育保险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截至10月末,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3430人完成省下达计划2.45万人的96%,其中:女性10919人,占总参保人数的47%,本期应收生育保险费300万元,实收267万元,收缴率达90%,追缴历年欠费10万元,欠费回收率为30%,享受生育保险享受待遇248人次。预计截至12月末,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45万人,其中:女性1.2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49%,预计本期应收生育保险金360万元,实收325万元,收缴率达90%,追缴历年欠费20万元,欠费回收率为60%,由于执行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相关政策,今年发生生育的参保人员将集中在年底报销生育保险待遇,预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450人次。

  (四)农村养老保险

  截至9月末,全市共有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30441人,领取人数1742人,1—9月累计收入928万元,累计支出116万元,期末累计结余2948万元。预计12月末,今年新增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3000人。

  二、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按时按量完成了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劳社29号文)精神,全市各经办机构在1月完成了全市1.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及时兑现了增发的基本养老金,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

  (二)接受(来源:读书人 http://www.reader8.com)了××市各级审计机关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审办31号)文件规定,我市市本级及一区四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5月25日至7月26日顺利接受了我市各级审计机关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的就地审计工作。此次开展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中不存在重大审计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共提出意见和建议17条,为推进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科学和规范化管理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方法。

  (三)完成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工作,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云南省社保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局办15号文)及《关于印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丽社险11号文)的要求,我局按照本次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工作的目标、范围和内容,对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各经办机构对内部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

  我市本次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工作主要围绕组织机构制度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五个方面进行,检查评估结果较好。各经办机构在各业务环节及财务环节之间建立了关键的内部控制点,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全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行有效,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调整了生育保险待遇

  为了解决我市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偏低的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云南省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应对当前经济形式拉到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措施的通知》(云社发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上报了从1月起提高我市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补助费包干标准的的请示,正在审批当中,预计12月将完成审批并及时执行。

  (五)完善了省级统筹办法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的通知》(云政发146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理顺和规范管理体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158号),制定了相关措施,为加快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提供了保障。

  (六)强化了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

  自6月以来,在省局和系统软件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在××电信建立并开通vpdn专网的基础上,全市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进入良好运行状态。××市直、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实现了网上办理养老保险业务,统一参保、统一征缴、统一发放,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为下一步我市养老保险业务系统与省局联网,实现全省数据集中打下坚实的基础。完善了数据库的建设,及时上传养老保险相关数据,数据上传率达到100%。

  同时按照省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做好了启动工伤、生育保险业务信息系统的前期工作,于8月19—8月20日对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部分企业劳资人员开展了××市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培训,并于11月下旬开始开展工伤、生育保险采集数据的校验及业务操作系统培训,为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系统的顺利使用做好充分准备。

  (七)开展专项稽核,防止虚报冒领。

  一是做好缴费工资申报和人员的核对工作,向700多户参保企业下发了通知,对企业自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严格实行“三对照”,即将企业职工工资花名册与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核定表进行核对,查企业职工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有无漏保或隐瞒职工人数的现象;查看企业职工工资发放表和劳动工资年报表,将企业工资总额及职工个人实际收入与申报缴费工资进行核对,查是否有少、漏报和隐瞒上报缴费工资总额的行为;将企业离退休人数与社保机构离退休人员花名册进行核对,查有无虚报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三是广泛开展退休人员人生存情况调查。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云劳社办110号文,今年在××市古城区和永胜县全面开展了退休人员生存情况调查,对6681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四是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3号《云南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的规定,首先在继续完善“三方机制”的同时,加强了养老保险日常稽核工作,对欠费企业进行实地稽核,对欠费大户实行重点稽核、重点监控,全市对900户养老保险参保企业实行书面稽核,书面稽核人数2.7万人,重点对197户企业实行实地稽核,实地稽核人数1.1万人,共查出少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5万元,到目前为止,补交了2万元,有效控制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全市对600户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企业实行书面稽核,书面稽核人数1.8万人,重点对182户企业实行实地稽核,实地稽核人数0.8万人。稽核覆盖率达到56%,实地稽核覆盖面为30%。截至10月末追缴欠费868万元,全年预计清理追缴历年欠费900万元,完成年初省局下达清欠目标计划900万元。

  (八)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业务操作。

  按照云南省社保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云社险27号文件规定,全市下大气力建立和规范了社会保险的业务操作规程、信息服务、监督检查、内部管理等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基金财务软件的普及与培训,主动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联系,达到基金收支存运转通畅的目标。二是加强了各种业务台帐的管理,做好基金财务对帐日清月结。三是做好了与地税的核定,对帐衔接工作,实现了企业主动到劳动保障经办机构登记、申报、核定社会保险费,再由企业到地税部门缴费的良性运转。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章制度,杜绝了挤占挪用基金问题的发生。五是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理解和支持,合理合法地解决了本机构的经费,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基础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对参保单位的帐、表、卡、册的管理,全年个人帐户分配率、记入率、对帐率均达到100%。六是进一步理顺社保机构与财政、监察、审计、银行、税务部门的业务关系,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六个环节的衔接和资金的畅通运转。

  (九)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努力创建优质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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