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执政能力日渐增强
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做到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科学行政。始终坚持“执政为民”,把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全面推行首问负责、政务公开、绿色通道等制度,实行“五个一”的项目协调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识明显增强。积极构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在全县建立了方便、快捷、高效的便民服务体系。截止目前,三级便民服务中心累计受理服务事项件48.8万件,已办结48.6万件,办结率达到99%以上。规范招投标行为,净化交易市场,共组织招投标403次,节约增资1500多万元。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推行《关于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八条规定》、《关于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的八条规定》、《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的八条规定》、《关于加强全县资源管理的八条规定》、《关于严格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八条规定》和《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管理的八条规定》等管理规定,完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约束、督查机制,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效率,强化了政府管理,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追求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坚持加快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两手抓,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社会发展领域,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追求社会公平,在全国率先实施社会五大工程一项计划,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为了改变农村“小病拖、大病磨、实在不行请巫婆”的现状,缩小农民在医疗待遇上与城镇居民的差别,作为全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发源地、首批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于率先启动并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程基本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农民的生存、生活质量开始得到提高,劳动力得到了有效地保护。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民族贫困地区困难学生上不起学的问题,于启动了“助学启智”工程,建立起了以政府为主导的贫困学生救助长效机制。为了解决育龄群众享受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难、农村业余精神文化生活开展难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难的问题,还实施了“民福”工程和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工程。国家计生委专家在长阳检查后指出:“这是全国中西部地区的好范例、好样板。”每年筹资100多万元用于民族民间文化抢救与保护,在全国率先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库,重奖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举办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巴土文化已经成为全国驰名的一个重要区域品牌。此外,还筹资1200万元实施了“城乡贫困群体救助工程”,对城镇低保户、城镇“三无”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农村重灾户、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特困优抚人员以及政府认为必须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大力救助和帮扶,基本解决了城乡弱势群体生产生活难的问题。
(二)追求活力与秩序的统一,坚持激发活力与加强管理两手抓,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动力。
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活而有序,是活力与有序的统一。社会活力系统构成复杂,既包括人的要素的活力,也包括自然、环境的控制改善的活力以及机制的活力。[③]近年来,长阳县始终坚持把体制创新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动力,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不断深化体制改革,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企业改革攻坚取得重大突破;扎实开展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农村税费改革,县乡机构和行政机关人员大为精简,乡镇由16个减少为11个,行政村由435个减少到154个,村组干部减员5019人。同时,还推行了综合预算、政府采购、工资直达、税款直达等财税改革,深化了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以养老、失业、医疗、城镇低保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制约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正在消除,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活力竞相迸发。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活力,但这种活力是活而不乱,是有序中的活力,是保证有序的活力。在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同时,要十分注重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管理。在加强政府管理上,一方面是建章立制。在对乡镇、政府部门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基础上,长阳县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出台了五个“八条规定”。另一方面,注重研究和把握工作规律。在工作的过程中,注重对事物进行理性思考,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掌握事物的客观规律,并自觉运用这些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例如,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方面,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探索并采取了“分头积极抓招商,统一动作签合同”的办法,促进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在加强社会管理上,突出“三抓”。一抓劳动就业。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原则,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创造了众多的就业机会。二抓社会保障。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在生产生活、子女入学方面的困难。三抓社会稳定。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主动帮助解决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三)追求人与自然的统一,坚持提高国民素质和保护生态环境两手抓,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优良的环境。
社会的和谐不仅来源于人类社会内部的协调发展,同时要有赖于社会的人与自然界的协调。在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上,首先从提高国民素质入手,以农村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突破口,着眼于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创造性地开展了以“三建一创”(建道德规范、建道德档案、建道德理事会,创和谐民风)为主题的农村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其次,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建设与保护。在经济建设中,不以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五小”企业、重点污染企业及开山炸石、毁林开荒等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优先对清江两岸和旅游景区25度以上的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拒绝虽有较好经济效益,但污染不达标的投资项目,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和清江秀美的山水风光,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追求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坚持发展民主和健全法治两手抓,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保障。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动摇,有力地提高了科学执政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充分发扬民主,科学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班子内部的工作分工、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办事情、作决策,都坚持是否有利于全县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是否有利于全县社会政治稳定、是否有利于大多数群众利益的原则。二是协调各方,充分调动各界积极性。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协调各方,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性,以求团结统一,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三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充分运用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民族立法权,积极开展民族立法,先后制定了自治县计划生育条例、自治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自治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补充规定等8部单行条例,修改了自治县自治条例和自治县乡村公路管理条例等3部自治法规。
(五)追求科学与人文的统一,坚持弘扬现代科学和培育人文精神两手抓,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