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学习刘金国副部长关于警用车辆专项治理的电视电话会议,我队专门召开了学习会议,通过学习刘金国同志的讲话,确立了工作思想,将坚决做到:车辆严禁外借驾驶,严禁费警务人员驾驶。遵守交通法规。不使用“问题车辆”,不使用无牌无证或报废车辆。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自觉遵守警用车辆管理规定,做到有问题的车坚决不开,不该停的地方坚决不停,不该用的车坚决不用。做到了规范警用车辆管理,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内部整肃风纪的重要行动,切实解决全市消防部队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整肃警风警纪,推动《公安消防部队车辆管理规定》、“五条禁令”、“三条铁规”等制度要求落到实处,提高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促进全市消防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全市消防部队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支队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治理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月26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2日至3月5日)
支队召开警务车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支队在行政值班室和纪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6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对照重点内容,采取对照标准查、官兵相互查、面向社会查等方法,组织对本单位的警用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专项台帐,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支队专项治理办公室存档备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章立制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对现有关于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审查,认真开展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对不合时宜、与上级规定办法相抵触的要立即废止,并研究制定简便易行、切实管用的制度规定。要坚持对武警消防牌照车辆、涉案车辆实行档案管理,一车一档,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通报评比制度,推进警用车辆、涉案车辆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并于11月2日前将警务用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书面报支队专项治理办公室。支队将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突出重点,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交叉互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市消防部队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开展全方位的检查评比,通报治理工作情况,并积极做好各项工作,迎接公安部、总队组织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