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文存,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12月应征入伍,2004年3月转业地方工作,10月任旬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一级警司。2009年12月19日在公安部开展加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和全县“破案追逃交通整治大会战”中,遭遇车祸,不幸以身殉职,年仅37岁。
谭文存同志参加公安工作6年来,始终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心系群众,公正执法,用奉献书写无华,用敬业彰显忠诚,自觉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树立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被旬邑县交警大队评为“优秀民警”,2007年被旬邑县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2008年被中共旬邑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政法干警”,2007年、2009年被咸阳市交警支队授予“办案能手”称号,2009年被咸阳市交警支队评为“优秀民警”,2010年被中共旬邑县委追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谭文存同志是我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产生的优秀模范,是政法干警和干部队伍中涌现出来的杰出代表,他用实际行动和宝贵生命塑造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崇高形象,大力学习和宣传谭文存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竭诚为民,无私奉献,建设和谐文明新旬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向谭文存同志学习活动。
一、学习谭文存同志,就要学习他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崇高品德。
谭文存同志始终坚持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关心群众疾苦,切实为民服务,先后为贫困群众、下岗职工、失学儿童、地震灾区送温暖、献爱心,用实际行动为党旗和国徽增光添彩。向谭文存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真真切切地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二、学习谭文存同志,就要学习他扎根基层、无私忘我的奉献精神。
谭文存同志始终保持淡泊名利之心,甘心情愿扎根基层,对工作满腔热忱,不计个人得失,危险面前不退缩,困难面前不气馁,成绩面前不骄傲,荣誉面前不自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学习谭文存同志,就要像他那样,脚踏实地,埋头实干,淡泊名利,永不懈怠,把个人的价值追求融入到党的事业之中,体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之上,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在本职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
三、学习谭文存同志,就要学习他永不满足、精益求精的进取精神。
谭文存同志坚持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从部队转业走上交警工作岗位后,为尽快进入角色,他虚心求教,不耻下问,工作之余刻苦钻研岗位知识,并将所学知识和技巧熟练地运用于破案攻坚行动中,与同事们一道公正公平的处理了许多交通事故和纠纷,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群众的称赞。向谭文存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自我加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争做行家,练就过硬本领,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四、学习谭文存同志,就要学习他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的高尚境界。
谭文存同志坚持把提升思想境界和改进工作作风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做到公正执法、严格自律。工作中吃苦在前,安于清贫,不谋私利,作风简朴,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组织纪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向谭文存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以造福社会和人民为己任,公正无私,清正廉洁,乐观向上,积极进取,努力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
谭文存同志以其短暂的一生谱写了一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赞歌,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光辉榜样。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动员,迅速掀起一个学习谭文存同志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的热潮,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谭文存同志为榜样,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形成作风扎实、奋发有为、争先创优的良好风尚。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构建文明和谐新旬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