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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1)

2010-06-13 
监管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实际,抓住元旦、春节“三会”前后,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采取现场咨询、发放传单、会上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

  为确保“两节”及“三会”期间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根据省州食安委办《关于做好“两会”、“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县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强化监管职责,整合执法力量,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积极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确保“两节”及“三会”期间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现将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县委、县政府及各监管部门非常重视“两节”、“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出台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及“三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对重点整治的食品品种、食品区域、食品业作了明确规定、对各监管部门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并于2月1日召开了“三会”专题联席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成立了“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任务和职责逐级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为确保“两节”及“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有了组织保障。

  二、整合监管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确保节日及“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

  采取联合执法与各监管环节分头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监查,全力确保公众食品安全。“两节”及“三会”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44人次,出动车辆64辆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户)1239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3件,责令整改21家,罚款14600元,没收销毁各类劣质食品256公斤,货值2700元,发放宣传材料2500份。

  为确保节日及“三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县食药监、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畜牧、教育、经贸、商务部门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开展了3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组以整治、宣传、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整治奶制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食用油、食用盐、酱油、醋、白酒及其他散装食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及、饭店、农家乐、学校周边饮食摊点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净化食品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车辆3辆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59家次,共查获超期变质食品110公斤,超期变质的鱼罐头3件,累计标值1200元。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了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为确保县“三会”及“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三、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全力确保各环节的食品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制定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三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2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组织开展了3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并在节日期间组织相关执法人员,督促检查各监管环节整治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发布各种食品安全信息,“两节”及“三会”期间共编印了2期3条食品安全信息,2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收集编报各种食品安全信息报表,撰写、上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积极发挥了政府的“抓手”作用。二是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确保“两节”及“三会”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分别于2009年12月25日、2010年1月28日至2月3日,对县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60家,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的消毒清洗、食品冷藏等环节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检查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是否健全。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餐饮单位都证照齐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食品能做到生熟分区,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落实到位,整体餐饮环节的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

  农业局 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抓好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了植物检疫和农药经营活动管理。一是先后在大兴、戈奎、三猛、平河、大水沟、大黑山等乡镇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以及农药、化肥、农膜、种子、渔药等批发、零售门市,严厉查处经营使用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磷胺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和渔药的经营户,无证照经营农药、渔药的经营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大了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源头环节的安全。二是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根据制定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计划,在农贸市场采取抽样方式,对销售的蔬菜、水果进行快速检测,共抽检52份样品,合格数50份,合格率达96.4%,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两节”和“三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辆次,检查各类农药经营户105家,化肥经营35家,农膜经营户25家,种子经营户21家。无查处任何违法案件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经营户。确保了两节及“三会”期间的农产品安全。

  畜牧局 认真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工作,严格把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和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做好流通环节的查证验物工作,实行市场安全准入制。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和《云南省屠宰检疫操作规范》等动物检疫标准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保证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吃上“放心肉”。一是加强动物屠宰检疫。截止2010年2月20日,全县共屠宰检疫4404头,其中猪4256头,牛148头,未检出病害动物产品。二是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在全县9个乡镇,81个行政村,148个自然村,6个规模养殖场开展了产地检疫,畜禽共检疫数29870头(只),其中猪7150头,牛425头,羊45只,禽类22250只,检出病畜禽0头(只)。累计佩带耳标猪7150头,使用动物产品检疫证明43本。使用动物产地检疫证明28本。回收产地检疫证112张,回收耳标102套。三是加强交易市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全县9个畜禽交易市场共检疫牲畜5720头、禽类44500只,动物产品45.76吨。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搞好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抓好畜产品卫生安全工作,在全县杜绝了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上的非法交易和掺杂使假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五是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截止2月20日,动物卫生监督所共查处未经检疫违法运输生猪案件三例,按照《动物防疫法》对其进行了处罚,有效控制了动物疫情的扩散,保障我县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是加强对养殖环节督促检查工作,从源头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七是加大动物防疫法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利用节假日和民族街天为契机,因势利导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高致病禽流感防治知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两节”及“三会”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市场巡查3次,出动车辆3辆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次,出动宣传人员8人(次),出动宣传车辆1次,发放动物防疫知识、图片、宣传画等宣传资料1000余册(张),这不仅提高了畜牧兽医队伍自身的执法水平,也强化了从业人员及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

  质量技术监督局 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一是深入生产企业从原料购进、产品生产、质量查验、包装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方式是“六查一问”:即查食品原辅料、查进货索证索票、查台帐、查质检报告、查环境卫生、查从业人员健康证,询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情况。同时,将监管薄弱的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两节”及“三会”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车辆9辆次,对辖区内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6家、(糕点、米线等)小作坊11家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商店(超市)30余家、集贸市场1家。检查中对无“qs”标志的小食品进行了下柜处理,对台帐不健全、卫生状况不佳的餐饮店作了限期整改要求。通过检查,全县大部分糕点小作坊的整体情况保持较好,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台帐建立完善,添加剂进货验收和使用记录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二是执法检查与宣传相结合,执法人员认真宣传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了我县食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了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保障了春节期间和“三会”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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