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环境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的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禁煤、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专项行动、污染控制、宣传教育、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等工作。现将200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建、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和政风行风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学习实践活动第三指导检查组的有力指导下,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按照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环保部门实际,紧紧围绕“实施污染减排,保障环境安全”的实践主题和载体,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动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为落脚点,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顺利完成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基本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预期目的。
(二)廉政建设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制定了《仓山区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规定》,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性,全体党员干部没有发生不廉政行为。领导班子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机关效能建设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制定了《仓山区环保局行政效能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并经常在局内部进行自我监督检查,重点查上下班在岗情况,查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情况,对查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机关作风的改变。
(四)政务公开和政风行风工作
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搞好“阳光工程”。一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在干部入党、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聘、重大财务支出等方面都进行公示,让大家评议。二是重大问题做好集体决策,以示公平。
我们不断健全了一系列适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规章制度,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管理,遵循制度办事。我局重新调整聘请了区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乡镇企业办主任、街道城管办主任及企业负责人作为民主行风评议监督员,定期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行风评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局领导经常走访各企业单位,上门征求意见,对提出意见和建议采取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限、实行边整边改。
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
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对高污染行业、选址不合适的、超出总量控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保“三同时”制度。2009年1—10月共审批建设项目135项,其中,编制报告表的有100项,填报登记表的有35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应执行“三同时”项目50家,“三同时”执行率为100%。
三、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禁煤工作
根据我区污染源普查结果,我区造纸行业gdp占全区1.7%,但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区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6%,区政府下定决心,从去年至今年关闭取缔了15家造纸厂,使我区cod排放量减排1049吨,占62.9%;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172.41吨,占30%,使我区提前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2008年度市政府以榕政综[2008]36号文,下达仓山区范围内全部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并要求今年6月30日完成工业企业锅炉改造和拆除工作,并将其作为今年市政府对仓山区绩效考评中环境质量考评主要依据。区政府非常重视,指定区环保局和区环保协会联合开展“禁煤”工作调研。我局分别以仓环保[2009]52、63号文将调研情况上报区政府。据调查显示,仓山区辖区内有184家燃煤锅炉和窑炉,其中市局监管企业有20家,区属企业164家,年gdp41.7亿元,职工1.2万人。在实施煤改气后,4吨锅炉每年要增加运行费用400-500万元以上,2吨锅炉每年要增加运行费用250万-320万元以上,企业不堪重负,“禁煤”工作难以推进。我局拟选择4家不同行业的企业,由政府投资改造工程和补贴运行费用进行试行,其中基础设施建设276万元,由福州市煤气公司承担145万元,区财政补助131万元;另外,天然气每立方超过2元部分由财政补助,该方案区政府已以仓政综[2009]316号文上报市政府。待试点工作结束后再稳步推进,以维护仓山区社会安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根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源保护的决定》(榕人常[2009]26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四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提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9]124号)的文件要求,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列入2009年为民办实事首要工作任务,区政府分别以《关于下达仓山区2009年度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通知》(仓政综[2009]131号)、《关于报送市委市政府2009年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仓山区项目的进展情况的通知》(仓政办[2009]66号)和《关于印发闽江流域(仓山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仓政办[2009]94号)文将此项工作任务分解下达,明确了具体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1、西区、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
完成了西区、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内连家船清理工作。完成了砂石料场关闭任务,在取缔沿江砂石场的基础上,将上下店路道路红线外延伸150米至原砂石场安排绿化工程,已完成一、二级保护区的隔离围栏建设,实施封闭式管理。
2、城门水厂、义序水厂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
完成城门水厂水源保护区内砂石料场、废塑料加工场等10家违法排污企业关闭任务。按市政府要求城门水厂水源地建成标志牌3面、交通警示牌1面、一级保护区隔离围墙600米、隔离围网180米。义序水厂水源地建成标志牌2面、交通警示牌1面、一级保护区隔离围网150米,总投资16万元。已完成清理垃圾工作,并落实长效管理,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已完成义序水厂水源保护区内砂石料场关闭工作。
五、环保专项行动
区政府今年下达环保专项行动取缔关闭28家违法排污企业,其中城门镇15家,已关闭11家,完成率73.3%;建新镇3家,已关闭3家,完成率100%;盖山镇5家,已关闭3家,完成率60%;螺洲镇5家,已关闭5家,完成率100%。合计共取缔关闭22家违法排污企业,完成率78.6%,有效地改善了仓山区的环境质量。
六、污染控制工作
1、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全市环保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建设,确保按时完成福州市政府下达的《仓山区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区政府于2009年4月24日召开全区环保工作大会,将我区200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分解下达各镇(街)、区直各相关部门执行。
2、巩固提高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成果工作
进一步巩固提高“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成果,下达了2009年仓山区锅、窑炉监测任务,确保“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下达了2009年仓山区噪声达标区环境监测任务,确保“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70%以上,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3、加强医疗单位环境管理
规范217家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对本辖区区级以下的甲型流感定点医学观察区与一般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和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监管,加密流观点医疗废物运输频次,24小时清运一次,并建立内部台帐,实行周报制度。
4、加强危险废物单位环境管理
危险废物转移报批,实行五联单制度,处置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进行处置。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建设符合标准的专门设施和场所,妥善保存危险废物并设立标示牌,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处置或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处置。
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六.五”世界环境日仓山区环保局、仓山区教育局围绕着今年的中国主题“减少污染行动起来”,联合在福州市江南水都小学开展仓山区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变废为宝活动。区政府陈峰副区长、市环保局宣教处赵志刚处长、区环保局郑祥光局长、区教育局王碧琴副局长到现场观摩指导,参加本次现场观摩活动的还有全区45所区级绿色学校的校长及德育专干,多家新闻媒体到现场报道。
2、继续做好仓山小学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的有关工作。新创建5家区级绿色社区:三叉街街道的村西、村北社区、对湖街道的程厝社区、上渡街道飞凤社区,使区级以上绿色社区达到全区社区数的60.5%,并对所有的绿色社区进行了复检。截止目前全区共创建省市级绿色社区15家,区级绿色社区30家;省市级绿色学校24所,区级绿色学校22所。
3、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环保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的“我们的未来能源”征文比赛,共选送参赛作品124篇。
八、环境监测工作
1、队伍建设。全站人员认真参加局机关组织的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并做好笔记和心得体会,坚持以“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同时,组织监测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环境监测人员行为规范》为准则,规范监测行为,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文明服务。
2、监测工作。
根据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要求,对龙津河、洋洽河、跃进河、胪雷河、红旗浦、义序河、浦上河、螺城河、浦下河等内河进行每月一次监测。从监测结果来看,红旗浦、洋洽河、义序河、浦下河达到ⅴ类水质,龙津河、跃进河、胪雷河、浦上河、螺城河水质污染严重,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其次为溶解氧。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009年1-9月仓山区空气污染指数为54,空气质量为良,均值0.012mg/m3,,均值0.031mg/m3,可吸入颗粒物,均值0.058/m3,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符合功能区要求,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级达标率为100%,符合功能区要求。
污染源监测情况:
(1)对烟控区25台锅、油、窑炉烟尘、so2、林格曼黑度进行监测,达标率为100%;
(2)监测噪声121家,达标65家,达标率为53.7%;
(3)监测废水31厂次,超标5厂次,达标率为83.9%;
(4)完成竣工验收监测89家,并完成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写工作。
其他:参加由市站组织的标准样考核二次;1-10月监测费收入约11万元。
九、环境监察工作
1、加强对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申报和核征排污费。对辖区内596家排污单位进行了排污申报,征收排污费370万元,对188家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2、加大对违法排污单位的查处力度。对福州仓山福生再生纸厂等19家排污单位下达处罚通知书,罚款9.8万元。同时将仓山浚边十二桥林谷来废塑料加工场等14家群众投诉强烈、污染严重的排污单位列入2009年仓山区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名单上报区政府,并由相关责任乡镇牵头组织城管、工商、公安、电力、环保等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对其中12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加强对排污单位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检查。共检查治理设施68台次,并对17家排污单位的环保治理设施安装了视频在线监控,有效确保了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了环境监察的科学水平。
4、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察。做到每周检查一次,并将影响到城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安全的仓山浚边十二桥谷来废塑料加工场列入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件名单予以坚决取缔。
5、大力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安全大检查。集中力量组织执法人员68人次对福州永腾制革有限公司等17家涉及废水污染企业进行了重点突击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保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了查处。
6、加强对环境污染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截止10月底共接到各种信访件1312件,处理率达到100%,反馈率达到100%,在局统一部署下,我大队配合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进行了大规模的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群众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