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档频道 > 商务文书 > 策划方案 >

工商局2010年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2010-03-11 
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认识,切实增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市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主管局长××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按照省局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有效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环境,市局决定继续深入开展“2010年红盾护农”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大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有效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具体问题,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使假冒伪劣等坑农害农行为得到有效惩治,我市农资市场得到有效净化。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从1月10日开始到2月2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的浓厚氛围。

  (二)春季集中执法阶段。从2月21日到4月30日为春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阶段。2月下旬市工商局布置全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4月27日前各单位总结春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情况,上报市工商局。

  (三)夏季集中执法阶段。从6月15日至8月15日正值我市果木树生长期,确定以农药为整治重点集中开展夏季红盾护农执法行动。

  (四)秋季集中执法阶段。从8月20日到10月20日为秋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阶段,工作安排参照春季执行。

  红盾护农行动是一项全年性的工作,各集中执法阶段结束后,各县(市、区)工商局仍要不间断地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农资市场秩序的持久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农资市场监管对象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农资是指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业投入品

  。农资经营者,是指从事农资经营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重点查处违法农资商品如下:

  1、非法生产的农资;

  2、无合法进口来源的农资;

  3、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的农资;

  4、与标注不相符的农资;

  5、标注、标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农资

  6、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农资。

  (三)重点查处违法行为如下:

  1、依法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期限从事农资经营活动的;

  2、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的;

  3、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以及其他不合格农资的;

  4、经营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伪造、涂改国家标准规定的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农资的;

  5、利用广告、说明书、标签或者包装标识等形式对农资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适用范围、有效期限和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6、参杂参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

  7、经营者未依法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未依法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的;

  8、农资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农资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农业生产、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回不合格的农资,而未采取措施的。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乡村广播、散发宣传册、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有效手段,及时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资法律知识;向农资企业和经营者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针对《农资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使农资经营单位深入了解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向社会宣传工商部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意义、作用和工作成效,为农资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部法律法规,很多执法人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员并不是很清楚自己该做什么,如何去做。在2010年度内,我们将就此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权威性。

  (三)继续推进农资市场电子“一票通”监管软件工作,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程度。2009年市工商局研发设计农资市场电子监管“一票通”监管软件投入使用,取得优异的工作成果,极大提高我市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程度,实现快捷、准确监管的工作目的,在2010年里我们将继续不遗余力的推进此项工作向纵深开展,加大源头管理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提高软件客户端安装率,努力实现100%全覆盖;二是提高基础信息录入量,保证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三是督促建立完善电子索证制度,指导农资批发企业实现完整电子索证,将异常索证率控制在5%以下;四是督促农资批发企业批发商品时使用电子“一票通”销售凭证,加大对零售企业农资商品是否持有电子“一票通”销售凭证检查力度,保证商品来源渠道合法;五是督促农资批发企业建立健全农资电子进销货台帐,零售企业建立规范的进货台帐,保障我市农资商品来有源去有踪。

  (四)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和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是按照执法转型工作要求,积极梳理农资市场违法行为,确定“大问题”,建立相应的监管小组,加大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二是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系统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对群众的申诉举报做到及时分派、快速处理,并及时向申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三是创新完善打假与扶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照打假冒、保名牌、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从打假和扶优两个方面入手,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加强与农资龙头企业的协作,特别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持有企业,充分发挥企业的技术力量,提高执法效能,降低执法成本;四是要以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执法行为和农资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督促帮助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农资备案制度、不合格农资下架退市制度,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五是加大对坑农害农大要案查处力度,加强对大要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完善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以罚代管、罚款放行的行为,对典型案件要适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五)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一是确定要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监测对象;二是严格执行质量监测程序,以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管理办法》为依据,规范农资抽检程序,各县(市、区)局要严格执行市局批复抽检计划,不得自行组织抽检工作;三是在执法过程中关于农资商品质量投诉举报的个别抽检行为,要上报市局市场科批准后,方可实施;四是利用现有设备,加强对化肥的适时检测。充分利用市局购置的化肥快速检测仪和检测箱,深入化肥批发企业、基层农资经营户和田间地头,及时发现假冒伪劣化肥,加大办案力度,力争将农民的损失降到最低。

  (六)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各单位要在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上狠下一番功夫。一是完善和提高农资协会行业自律作用,依托农资协会,不断完善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二是继续推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三是在农资经营企业中推行诚信经营制度,如推选诚信店等形式,提高农资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建立“红盾护农”行动考核机制,对各县(市、区)工商局实行量化考核,推进全市工作进度;五是继续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模式,畅通农资流通渠道,方便广大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控制农资商品质量的源头;六是深化市场监管预警工作,及时在社会媒体和系统内网上发布农资市场警示,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农资市场监管的责任感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农资市场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农民收益和农民权益、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单位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对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认识,切实增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市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主管局长××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是实施方案,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为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协调,形成执法合力。一是要加强外部横向协作。要坚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加强与农业、公安、质量监督及质量检测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开展联合办案等形式,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形成合力,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二是加强内部部门之间协作,集中力量,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市局将适时派出督导小组,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并印发工作简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同时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不得漏报,迟报。对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工商局汇报,并做好相关处理工作。各单位查处的案值在5000元、罚没款在1000元以上农资案件的立案审批表、处罚决定书和罚没款入库单,必须及时上报市局备案。

  (四)材料上报形式和时间。

  所有材料均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红盾护农专项行动统计报表每周四下午5:00前上报。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