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村委会、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综省殡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殡改工作全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起尸火化为实破口,以提高火化率、平坟还田、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迅速提高火化率。各村和各单位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起尸火化和打击违规偷埋土葬为手段,坚决遏止遗体土葬,要认真排查近两年来偷埋土葬的死亡人员,适时进行起尸火化,力争全年火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2、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镇民政、工商、公安将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县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木棺,纸扎等封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开展平坟还田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活动。平坟还田是节约资源,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各村要广泛宣传,认真抓好落实。镇决定适时对我镇范围内坟头彻底平除,基本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对特殊坟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镇将配合县殡改执法队对全镇每个自然村集中宣传两次,宣传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主要以宣传车进行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镇还决定逢会必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偷埋土葬的户坚决依法进行起尸火化;对干部参与偷埋土葬及收取钱财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月通报中表扬前六的村、批评后二名的村,对火化进度明显,无偷埋现象的村,每火化一具尸体补助30元;季度评比中达到规定指标,评出前三名,且无偷埋土葬现象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后两名的村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半年小结达到规定指标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后两名的村除大会表态发言外,每偷埋一例罚该村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并扣除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0%(给民政办提供信息除外);年终总评,凡火化率达到分配任务95%以上的村,均奖励村2000元,并奖村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火化率在90%-95%之间的村均奖励1000元。村书记、主任各奖500元;火化90%-85%的不奖不罚;低于80%且倒数后三名的村,每村罚3000元,干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一票否决。凡是年终受奖的村,镇包村干部每组奖500元。凡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4、对拟起尸火化的,由镇协同县执法队坚决予以起尸,起尸时,村干部必须亲自点到坟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处。
四、严明纪律
全镇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镇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陈涛镇长任组长。李廷山、宋其跃、胡维峰任副组长,民政、派出所、综治办、工商、司法、土管所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龚连明任主任,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