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制度,现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发200919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为主线,以新民居和城镇化建设为载体,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努力建立并不断完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生产要素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城镇化水平有新提升,农村经济有新发展,农民生活有新改善,农村社会事业有新进步,农村文明程度有新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进展。到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提高到56%,人均gdp达到5万元以上,农村非农就业劳动力比重达60%左右,城乡差距得到明显缩小。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城乡实现比较充分就业,社会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城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均衡,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基本实现同质化。全市选择抚宁、北戴河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县区,并分两个层次推进城乡一体化,到2015年,三区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到2020年,四县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构建城镇体系框架。按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秦皇岛的目标,着眼于环渤海地区、京津冀城镇群区域发展,科学编制《秦皇岛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规划(2010年-2020年)》、《秦皇岛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县区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2010年-2020年)》。合理确定城镇空间布局,实施中心城区“西移北进”主体战略,带动西部滨海地区和内陆地带卫星城镇发展,。以新民居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基础设施建设向中心村集中。按照 “一次整体规划、分期推进建设、逐步完善功能”及村内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街院净化、“一建四改”的要求,确保到2015年有25%以上的村完成新民居建设任务,逐步实现农村居住和生活条件与城市接轨。到2015年,全市建成20个中心镇,300个中心村,30个产业园区(年销售额超百亿元的10个,超50亿元的20个)、100个乡村休闲旅游农业观光点。
(二)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推进产业聚集。从构建城乡一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入手,建立健全城乡产业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城乡产业合理布局、三次产业有机融合、城乡经济要素有序流动和城乡产业有效对接,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按照 “一个中心、三个基地”的产业定位,充分依托中心城区对县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进程,强力推进产业聚集区建设。
按照旅游立市战略,以休闲旅游市场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农业旅游资源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民增收为出发点,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构建融现代农业和现代旅游为一体的城乡旅游产业体系。
(三)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按城乡共建、城乡联网、城乡共享的原则,加快城镇水、电、路、气、讯和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实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聚集区和小城镇建设相协调、相配套,不断增强城镇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加快推进津秦客运专线、承秦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县域公路交通网络建设,形成国省干线与乡村道路相互交织的四通八达、布局合理、快速便捷的交通网络,构建我市半小时经济圈。加快四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适时谋划中水回用和垃圾处理项目。加紧谋划建设向各县工业园区输油、输气管道项目,为用油、用气企业落户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抚宁360万千瓦、卢龙240万千瓦电厂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昌黎风力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对市域内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力度,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人饮安全、“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提高防洪抗灾能力和农民健康水平,构筑市域绿色生态保障体系。
到2015年,实现市、县区高速公路联网和城乡客运一体化或公交化,实现所有乡镇通柏油路,宽带网覆盖率、电话普及率达100%,城市水网、气网延伸到三区所有行政村,四县有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自来水或实现集中供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2.98%,其中,50%的城镇及村庄绿化率达30%以上。加强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垃圾场(站)建设,形成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
(四)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与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取消中小学择校费用,推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新教师补充机制、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城乡中小学校结对率达到100%。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推动城乡基本医疗全覆盖,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落实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完善乡、村两级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开展城乡文明生态创建活动,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搞好县区图书馆、文化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员建设和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提升城乡文化的渗透力、融合力和创新力,使城乡人民共享文化建设成果。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以科技和信息服务为重点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与社会保障。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覆盖全市的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就业培训、指导和服务,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每年组织农民就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新增转移就业3万人。同时,大力拓展农村内部就业空间,促进农民充分就业,近郊区要大力发展以设施农业为重点的现代农业和旅游休闲农业,促进一、三产业融合,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中远郊区要以优势农产品的规模生产、加工和物流业为重点,挖掘农村多领域就业空间,促进农民向现代农业产业工人转变和加快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机制。积极推进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范围,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覆盖。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乡村覆盖率要达100%,农民参合率达95%以上。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巩固和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三无”人员的集中供养水平,积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困难救助和就业帮扶,发展慈善事业。
(六)统筹城乡社会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管理体系,打破城乡分割、部门分治的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府服务向基层和农村覆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经济社会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秦皇岛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市乡镇、村庄行政区划整合办法,促进村庄综合整治和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创新农村管理和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农村公益服务员制度,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和村民中心建设,提高基层管理和服务能力,完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结合乡村区划改革实际,以建立联村党组织、建设联村村委会等方式,推进村级组织设置改革。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尽其责的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县区成立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县区委农工委,由农工委负责日常组织、指导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城乡一体化政策和措施。各县区要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目标、任务要求,研究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将城乡统筹发展的主要指标分年度规划、量化;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市目标任务要求,研究制定支持措施。市委、市政府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区的方案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措施进行审查论证,并予以批复。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根据批复意见,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全面组织实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县(区)要分别整合资源,加大城乡发展的统筹力度,推进经济要素向农村投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产业发展和支持重点向农村延伸。国土部门要认真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民居建设周转用地、村庄土地整治和土地置换政策,将其收益用于村庄建设和提高村民社会保障水平。财政部门要从体制和政策上研究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资金投向、投量,重点解决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带有战略性、全局性的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要在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规划布局上向县、乡倾斜,会同交通、广电、电力、通信等部门对县、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予以安排。规划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秦皇岛市城乡总体规划》,并加强对《县区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与新民居建设规划的指导。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镇体系建设和农村新民居建设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管与服务。环保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农村环境整治的具体措施并指导基层组织实施。农业、林业、水务、交通、教育、卫生、民政、文化、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旅游、公安、金融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营造统筹城乡发展的新环境。要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在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15%用于农业(国发【2004】8号)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贫困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从2010年起,市、县区财政每年按上年财政收入的1%安排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资金,市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县完善基础设施、公益服务项目建设和统筹城乡试点及工作经费支出;县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及工作经费支出;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在农村立项的水、电、路、气、通信、文体、教育、卫生、绿化、环保等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投入的70%投向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低于此投向和投量比例的,各级财政不得拨付资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全面落实农业补贴政策,确保国家支农惠农强农的各项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组建市、县(区)两级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融资平台。要广泛运用市场机制,引导战略投资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服务事业建设。
(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围绕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推进工业集中发展、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和集中居住、稳步推进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促进“三化联动”(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政府职能向规范化服务型政府转变、社会资源向社会资本转变、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从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问题入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要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市、县区政府部门管理体制改革,大力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和集中服务,构建统筹城乡发展的管理体制。要大力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促进人口的集聚和合理、有序流动,凡已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自愿在城区落户的,均准予落户。构建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及就业培训、就业优惠政策、就业援助、就业工作责任体制。大力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实现城乡保险制度全覆盖。积极推进城乡学校、医院用人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教师、医务人员合理流动。要围绕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工作,落实农民对土地和房屋的财产权;创新耕地保护和村庄土地整治机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制度,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入股等市场流转形式,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小产权房”建设。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未利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要深化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农村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党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
(五)加大服务力量整合力度。整合领导、部门、企业、学校等社会力量,把新农村“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分别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继续深入实施。“百千”工程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之城为目标,以富民美村为要求,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坚持标准,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注重长效,做到沿城、沿路、沿景区“点、线、面”结合,全面推进村庄整治建设。重点抓好以共谋发展思路、共兴农村经济、共办社会事业、共推村庄建设、共育文明村风、共促管理民主为内容的新民居、新设施、新环境建设。新民居建设要着力搞好农村新民居建设规划布局、开展村庄整理与宅基地置换、完善农村新民居公共服务工作。新设施建设要整体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农民安全饮水、农村电气化、乡村连锁超市、广播电视通信“村村通”和宽带进村入户等工程配套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乡村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新环境建设要由示范村整治向整乡镇连片整治推进,全面提高改路、改水、改电、改房、改厕、垃圾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处理水平,使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六)加大责任考核和激励约束力度。为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市委、市政府将把目标任务与责任纵向分解到县区,横向分解到责任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在统筹城乡发展中找准位置,有所作为,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从2010年起,将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纳入市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文明单位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之中,两项考核各占单位和班子考核50%的权重,完成工作任务且被服务对象(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村书记、主任)满意度测评达90%以上的单位和个人,方可有资格参加文明单位评比和个人评先,否则取消其单位和个人评先资格和奖励(考核奖励办法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