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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2010-02-19 
  2009-2010年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顿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促进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肉品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 ...

  2009-2010年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顿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促进屠宰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肉品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09〕157号)文件安排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生猪屠宰专项整顿在县政府和县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屠宰加工监管工作全局。坚持制度建设与集中整顿、科学管理与严格执法、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近两年来治理整顿的成果,不断促进我县畜禽屠宰业的规范发展。
  二、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和生猪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贯彻执行;关闭、合并、淘汰一批设施简陋、不具备基本的质量和卫生保障措施的手工屠宰场点,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所改善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建立起肉品溯源制度和监管长效机制;到今年年底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肉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上市肉品质量明显提高,城乡居民食肉安全有保障。
  三、专项整顿重点和内容
  (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出售病害猪肉、制售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二)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
  重点清理和整顿:
  1、定点屠宰企业是否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屠宰加工、销售、证照是否齐全;
  2、屠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屠宰企业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基本的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和必须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操作;
  4、屠宰厂区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用于运输和屠宰的工具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5、《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操作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规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证章、合格证是否按商务部规定的标准制作和使用。
  (三)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根据商务部的要求,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就是要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肉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严禁和杜绝不符合肉品质量要求,肉品质量安全没有保障的肉品上市流通。要为符合肉品质量要求的企业和经营者创建一个开放、公平和竞争有序的流通环境。
  (四)加强屠宰管理和执法的监督检查。要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尤其要督促各定点屠宰企业切实把好生猪进场的检疫关、屠宰车间的检验关及出厂(场)肉品质量关,把检疫、检验作为提高肉品品质的重要环节来抓。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顿是今明两年生猪屠宰管理的重点工作。县经济商务局、畜牧兽医局将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生猪屠宰专项整顿工作。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机构,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按县制定的方案要求做好整顿工作。
  (二)部门联动、严密监管。县经济商务局、畜牧兽医局牵头,公安、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配合,对生猪屠宰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责抓好监督管理。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整顿工作检验会,对整顿工作进行评估,共同推动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
  县经济商务局举报、投诉电话:0876-7130016
  县畜牧兽医局举报、投诉电话:0876-7123859
  (四)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在开展专项整顿过程中,组织新闻媒体对私屠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滥宰、制售注水、病死和有毒有害肉品大案、要案和暴力抗法的典型案件曝光,震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也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社会风尚,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扩大整顿工作成果和社会影响力。
  五、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根据我县制定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厂的整顿措施,并做好新《屠宰许可证》的换发工作,从2010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由州商务局统一编码,按商务部制定的标准监制各定点屠宰厂的证、章和《肉品检验合格证》。
  第二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11月,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按照专项整顿验收标准,扎实开展专项整顿工作,确保专项整顿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三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工作,对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顿的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010年11月5日前报县经济商务局和县畜牧兽医局,并做好迎接州、县的组织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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