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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2010-02-16 
 各责任单位根据《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整理、准备有关台账资料,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根据省语委《关于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苏语〔2007〕3号)的安排,省语委将于2009年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江苏省《实施办法》),实现在我市范围内“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促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和内容

  三类城市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等管理工作情况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情况以及向农村的辐射作用的发挥等,其中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要求为关键指标,任一项关键指标未达标准的市暂缓评估。各项评估指标总分为260分,其中党政机关58分,学校67分,新闻媒体47分,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28分,综合管理情况(主管部门)60分,总得分在208分以上为通过,234分以上为优秀。

  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是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评估主要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规定如下:

  1.综合管理: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一。

  2.党政机关:共评估4个单位,其中定点评估市政府机关,市教育行政部门,其余2个随机抽取。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二。

  3.学校:随机抽取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高校)各一所。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三。

  4.新闻媒体:定点评估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3家媒体。随机检查电视台任一频道的1档新闻节目、1档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以及所有频道自办栏目的片头;随机检查电台任一频道1个小时以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播音(主持)为主的节目;抽看政府网站3个以文字为主的页面。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四。

  5.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随机抽评1条繁华街道,1家大型商场,1个长途汽车站,1所综合性医院。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五。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2月至2009年4月)。

  市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各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省语委《关于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接检查的意识,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9年5月至2009年7月)。

  各责任单位根据《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整理、准备有关台账资料,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1.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要求,逐条对照,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2.完成迎评台账资料的准备和自查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评表送市语委办公室。

  3.各职能部门7月底前分别完成城区内街道和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09年8月至2009年9月)。

  通过集中整治,确保各责任单位达到评估指标要求。

  1.市语委对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全市迎评材料。

  2.在市各责任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语委加强重点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

  3.市迎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迎评推进会,确保各项迎评工作按时完成。

  4.9月中旬,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四个方面进行互查。

  5.市语委于9月底组织模拟评估检查。

  6.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向省提出评估申请。

  第四阶段:检查评估(2009年10月至2009年12月)。

  1.做好接待准备,接受省语委组织的评估检查。

  2.按照检查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制订完善管理措施(4月底前完成)。

  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订政府和行业、系统语言文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相关行政措施中体现对语言文字的管理要求。涉及到的主管部门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财政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广电局、人事局、公安局、民政局、经贸委、对外经贸局、法制局、总工会、团委、妇联、人武部、工商局、邮政局、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人民银行、教育局、姜堰镇人民政府等。

  (二)建立迎评台账材料(7月底前完成)。

  1.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要按照任务分解表的项目和评估指标要素进行准备,并于7月底前报市语委办公室汇总。

  2.主管部门的台账资料由市语委办按照省评估指标体系,分类汇总,装订成册。

  (三)设置规范用语用字公益宣传牌(8月底完成)。

  1.市语委办负责在人民(北、中、南)路、振兴(北、中、南)路、罗塘路、姜堰大道、三水大道、步行街、淮海路、长江路、古田路等路段分别设置永久性公益宣传牌1块,具体地点由市城管局和市语委办统一安排。城区各学校在校园内设置2块以上永久性公益宣传牌。

  2.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教育系统、公共服务行业等都要在本单位设置宣传(提醒)牌。市交通局负责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上设置宣传(提醒)牌。宣传(提醒)牌由市语委办统一制作。

  (四)强化社会宣传。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迎评的社会舆论宣传,主动积极营造浓郁的迎评氛围。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江苏省社会用字管理暂行条例》以及评估的有关标准要求等材料印发到基层单位和学校。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刊播有关迎评工作信息、动态以及迎评方面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全体市民都能了解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性和自觉性,共同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应用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明确责任

  对照《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分解。

  1.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负责管理和督查。

  2.城区人民(北、中、南)路、振兴(北、中、南)路、罗塘路、姜堰大道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三水大道、步行街、淮海路、长江路、古田路等必查路段的不规范用字由市语委办牵头检查,督促整改由市城管局负责,工商、公安、民政、交通、市文明办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市语委办组织力量检查记录不规范用字,市城管局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其他街道由城管部门负责牵头检查,督促整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广告用语用字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3.城区学校、幼儿园的用语用字及迎评环境布置等,由市教育局负责。

  4.姜堰电视台、姜堰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对上述单位进行督查。

  5.姜堰汽车站和公路收费站等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由市交通局负责。

  6.商业、邮电、文化、银行、保险、医院等主要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分别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市文明办督查。(以上督查的内容还包括被查单位的迎检材料准备及台账资料建设等情况。)

  7.市财政局为“迎评”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附件一

  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主管部门指标任务分解表

  编号

  评 估 内 容

  评估

  方式

  满分标准

  负责单位

  a1

  是否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或城市综合管理之中

  查阅

  资料

  是,4分

  市文明办

  a2

  近两年县(市、区)政府是否专门研究过语言文字工作

  查阅

  资料

  是,4分

  市政府办

  a3

  有无县(市、区)级语委

  查阅

  资料

  有,3分

  市语委办

  a4

  政府分管领导有无担任语委主任

  查阅

  资料

  有,3分

  市政府办

  a5

  县(市、区)语委办是否挂靠在行政部门

  查阅

  资料

  是,3分

  市语委办

  a6

  县(市、区)语委办有无兼职干部

  查阅

  资料

  有,4分;有专职,加2分

  市人事局

  a7

  县(市、区)语委办有无日常工作经费

  查阅

  资料

  有,6分

  市财政局

  a8

  县(市、区)语委有无语言文字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和工作总结

  查阅

  资料

  有正式文件下发的近2年的计划(或要点)、总结,4分

  市语委办

  a9

  政府有无颁布关于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性文件

  查阅

  资料

  有,4分

  市政府办

  a10

  人事部门有无对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规定

  查阅

  资料

  有,3分

  市人事局

  a11

  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并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考核的内容

  查阅

  资料

  是,4分

  市语委办

  a12

  有关职能部门有无对新闻媒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作出过规定

  查阅

  资料

  有,2分

  市广电局

  a13

  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是否有明确要求

  查阅

  资料

  均有,4分

  市经贸委

  a14

  市内主要街区是否设有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实地

  考察

  有3处及以上,6分

  市语委办

  a15

  近2年“推普周”有否举办过大型宣传活动

  查阅

  资料

  举办过,6分

  市语委办

  提供查阅的资料一般指接受评估的前三年的资料。总分为60分。

  附件二

  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党政机关指标任务附件表

  编号

  评 估 内 容

  评估

  方式

  满分标准

  负责单位

  b1

  对公务员语言文字规范有无要求

  查阅

  资料

  均有要求,2分

  市

  级

  机

  关

  各

  部

  门

  b2

  有无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

  查阅

  资料

  均有领导分管,1分

  b3

  对本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有无要求

  查阅

  资料

  均有要求,4分

  b4

  普通话是否成为公务用语

  随机

  座谈、电话访谈

  均能做到,6分

  b5

  是否对公务员进行过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

  查阅

  资料

  均培训过,5分

  b6

  应参加普通话测试人员达标率

  查阅

  证书复印件

  达100%,10分

  b7

  是否把普通话作为公务员录用条件

  查阅

  资料

  均作为条件,2分

  市人事局

  b8

  所有办公室有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提示牌

  实地

  考察

  均有,1分

  市

  级

  机

  关

  各

  部

  门

  b9

  名称牌用字

  实地

  考察

  完全规范,5分

  b10

  公文用字

  抽查

  公文

  完全规范,10分

  b11

  印章用字

  检查所有公章印模

  完全规范,4分

  b12

  标志牌用字

  实地

  考察

  完全规范,4分

  b13

  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等用字

  实地

  考察

  完全规范,4分

  提供查阅的资料一般指接受评估的前三年的资料。总分为58分。

  附件三

  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学校指标任务分解表

  编号

  评 估 内 容

  评估

  方式

  满分

  标准

  负责单位

  c1

  是否将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文字能力纳入培养目标,列为学生日常行为准则和常规管理,并渗透到各项活动中

  查阅

  资料

  均是,4分

  市

  教

  育

  局

  城

  区

  各

  学

  校

  c2

  是否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

  查阅

  资料

  均有,1分

  c3

  师生在课堂教学中是否使用普通话

  随机

  抽查

  均是,10分

  c4

  师生在会议、宣传等集体活动中是否使用普通话

  随机

  抽查

  均是,4分

  c5

  在职适龄教师是否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

  查阅证书

  复印件

  达100%,10分

  c6

  是否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

  查阅

  资料

  均列入,2分

  c7

  学生是否会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随机

  抽查

  达到,6分

  c8

  名称牌、标志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

  考察

  均规范,6分

  c9

  标语(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

  考察

  均规范,4分

  c10

  公文、校刊(报)、讲义用字是否规范

  抽查

  均规范,4分

  c11

  试卷及其他印刷物用字是否规范

  抽查

  均规范,4分

  c12

  指示牌、电子屏幕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

  考察

  均规范,4分

  c13

  教师板书用字是否规范

  抽查

  均规范,4分

  c14

  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是否规范

  抽查

  均规范,2分

  c15

  有否设有永久性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语牌

  实地

  考察

  均各有2处以上,2分

  提供查阅的资料一般指接受评估的前三年的资料。总分为67分。

  附件四

  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新闻媒体指标任务分解表

  编号

  评 估 内 容

  评估

  方式

  满分标准

  负责单位

  d1

  新闻媒体是否建立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责任制

  查阅

  资料

  均是,1分

  市

  委

  宣

  传

  部

  市

  广

  电

  局

  市

  文

  化

  局

  今

  日

  泰

  兴

  报

  社

  d2

  是否对用语用字有检查改进措施

  查阅

  资料

  均有,1分

  d3

  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是否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

  查阅证书复印件

  达100%,10分

  d4

  是否组织过对有关人员进行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

  查阅

  资料

  近3年(今、去、前)曾培训过,2分

  d5

  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是否标准

  随机

  抽查

  标准,2分

  d6

  电台、电视台出镜(声)记者是否使用普通话

  随机

  抽查

  使用,2分

  d7

  报纸、网页和电视屏幕上出现的厂名、台名、报名、网名、制作单位名、栏目名是否规范

  随机抽查

  规范,10分

  d8

  电视屏幕、报纸、网页其他用字是否规范

  随机

  抽查

  规范,12分

  d9

  广告用字是否规范

  随机

  抽查

  规范,5分

  d10

  是否播出(刊登)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文章)

  查阅

  材料

  去年全年不少于10次(篇),2分

  提供查阅的资料一般指接受评估的前三年的资料。总分为47分。

  附件五

  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指标任务分解表

  编号

  评 估 内 容

  评估方式

  满分标准

  负责单位

  e1

  各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是否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实地考察

  均是,6分

  相

  关

  公

  共

  服

  务

  行

  业

  管

  理

  主

  管

  部

  门

  e2

  各单位是否设置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提示牌

  实地考察

  设置,2分

  e3

  单位名称牌、招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

  规范,4分

  e4

  单位名称牌、招牌汉语拼音拼写是否正确

  实地考察

  正确,2分

  e5

  单位名称牌、招牌的外文书写是否正确

  实地考察

  正确,2分

  e6

  地名牌、公交站名牌、交通指示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

  规范,4分

  e7

  地名牌、交通指示牌是否正确、规范加注汉语拼音

  实地考察

  均正确规范加注,2分

  e8

  广告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

  规范,6分

  总分为28分。

  注:各公共服务会议行业指商业、邮电、文化、交通、铁路、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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