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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实施方案

2010-02-13 
未能通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确定工作岗位的干部职工,由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如本人不服从安排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除每月扣发工作性津贴500元外,不再发放年度定包奖、工作目标奖和13个月工资,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和《××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新发〔200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水塘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的,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履职,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人员范围

  参加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人员应是本镇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借调人员、工龄满30年(含30年)或年龄满55岁以上的干部职工原则上可以不参加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三、岗位设置

  1、实行竞争上岗的岗位

  财政所所长(兼预算专管员)(1名)、劳动保障所所长(1名)、统计站站长(1名)等3个股所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2、实行双向选择的岗位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档案管理员(1名)、驾驶员(1名)、人(1名)、武装干事(1名)、人事专干(1名)、纪检专干(1名)、宣传专干(1名)、民政助理员(1名)、残联专干(1名)、民宗(统战)专干(1名)、科委(科协)专干(1名)、综治专干(1名)、财政所会计管理工作站会计(1名)、财政所会计管理工作站总出纳(1名)、财政所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员(兼票据管理员、“一折通”专管员)(1名)、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1名)、统计站工作人员(1名)等19个岗位实行双向选择。

  3、不纳入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岗位

  党政办专职副主任(1名)、工会副主席(1名)、团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1名)等4个岗位不纳入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范围。

  四、任职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

  3、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勤政为民、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踏实做事;

  4、熟悉其竞争(选择)岗位的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开拓创新意识。

  五、方法程序

  (一)竞争上岗程序

  1、公布职位。公布竞争上岗职位、任职条件、任职资格、报名范围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竞争上岗工作。

  2、公开报名。公开报名可采取个人报名、群众推举、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竞争上岗的人员最多可以同时选择竞争2个职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报名,向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交《水塘镇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报名表》。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也可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由组织进行调整。实行竞争上岗的各职位,参与竞争人数与职位所需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方可进行竞争上岗,如未达到规定人数比例,则该岗位不再实行竞争上岗,将通过双向选择程序进行定岗。

  3、资格审查。依据岗位的条件,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镇党委确认后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4、演讲和答辩。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演讲和答辩,介绍自己的工作简历,德才情况,工作成效,提出对所竞争岗位的工作设想等。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并按要求回答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评委由镇党政领导和特邀的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直相关部门领导担任。

  5、民主测评。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中对各职位的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对竞聘者的德才表现和能否胜任本职位工作进行评价,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90%以上。民主测评结束后,要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作为任用竞聘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6、组织考察。根据竞聘者演讲答辩成绩以及民主测评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的情况以及能否胜任所竞争职位的工作。考察情况要写出书面考察材料。

  7、决定任命。根据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综合情况,按照择优选取、民主集中、集体讨论的原则进行。一般按本人报的志愿确定,必要时可在充分听取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由组织统筹安排。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可暂时空缺,由镇党委根据情况指定专人暂时兼任(兼职者岗位考核以最高系数计算)。对任用人员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双向选择程序

  1、公布岗位。按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准的机构、职能、人员编制通知要求,公布岗位设置。

  2、申报岗位。由个人根据公布的岗位填写《水塘镇机关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岗位申报表》交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工最多可同时填报两个岗位。按照个人申报的情况,站所长选择本站所工作人员,分管领导选择所分管岗位的工作人员。

  3、如双向选择未达成,由组织统一安排工作岗位。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作待岗处理,交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纳入全县轮岗交流安排。待岗期间不得领取绩效工资。

  4、公布定岗结果。根据镇党委的决定,公布定岗人员情况。

  六、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保证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尊重考核考察结果和民意,不准事先内定意向人选;要认真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有关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考察情况及讨论内容等情况;参加考评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在竞争过程中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七、其它事项

  1、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任职期限均为三年。

  2、任职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工作不称职的,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交镇党委研究调整或解除职务。

  3、任职期内,如竞争上岗的干部需要辞职,需以书面形式陈述辞职原因提交镇党委研究决定。在未获得批准前,仍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

  4、本次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只作为绩效考核确定岗位的依据,所涉人员原有的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5、未能通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确定工作岗位的干部职工,由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如本人不服从安排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除每月扣发工作性津贴500元外,不再发放年度定包奖、工作目标奖和13个月工资,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八、时间安排

  1、竞争上岗报名时间:2009年2月10日至12日

  2、竞争上岗演讲答辩时间:2009年2月16日

  3、双向选择申报时间:2009年2月19日至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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