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帮扶工作,切实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与拓展,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为目标,通过城乡结对帮扶工作,提高我市相对薄弱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帮扶活动内容不限,形式多样,可开展教学观摩、业务培训、送教下乡、联谊、结对,捐赠等形式多样的结对交流、帮扶活动。通过结对帮扶活动,促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农村乡镇幼儿园的贯彻落实,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水平。同时,以农村幼儿教师艰苦的工作、生活条件和朴素的作风影响城市幼儿教师,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具体目标:
1.改善办园条件。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农村乡镇幼儿园提高有关幼儿生活、学习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改善农村乡镇幼儿园硬件设施条件。
2.提高管理水平。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通过派员深入农村乡镇幼儿园指导、交流,或接纳农村乡镇幼儿园派员挂职锻炼学习等方式,帮助农村乡镇幼儿园全面了解示范园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农村乡镇幼儿园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其管理水平。
3.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为农村乡镇幼儿园教师提供参加学习的机会,形式有观摩、听课、说课、跟班学习,做配班教师等,时间可长可短。同时,要积极组织“送教下乡”活动,通过优秀骨干教师深入乡镇幼儿园举办讲座、开设示范课、交流教研信息等形式提高农村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队伍素质。
4.提高幼儿综合素质。发挥各自优势,互通有无,通过互赠书画、参观等形式,加强城乡幼儿相互学习交流。
三、工作措施
学前乡结对帮扶工作,要以示范园为龙头,以各项交流互助活动为载体,以点带面,区域推进,全面提高我市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学前乡结对帮扶工作指导小组” (以下简称指导小组),负责统筹本县(市、区)城乡结对帮扶工作的整体部署、组织和实施工作。
2.组成结对帮扶小组。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每所省级、市级和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对应帮扶1-2所农村乡镇幼儿园。
3.结对帮扶方式。
以各县(市、区)教育局为主导,搭建交流与推广平台。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教研部门要积极为各结对园所创设交流与沟通的平台,重视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定期组织区域内专题讲座、优秀活动展示等交流活动,总结和推广帮扶成果与经验,不断推动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以省、市、县级示范幼儿园为骨干,多形式开展互助帮扶活动。各示范园是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基地,要在县(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以园长、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互助交流、教科研课题实施、优质教育活动展示、专题讲座为形式,与结对园所开展交流互助活动,促进学前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4.时间安排。
结对帮扶工作,一般以一学年为一期,两年为一周期,每一周期结束后,由县(市、区)教育局对结对帮扶小组进行调整。具体的交流帮扶时间,可根据结对帮扶幼儿园和帮扶内容的需要,按周、月、学期、学年灵活确定。
5.考核与评价。
市教育局不定期对帮扶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同时将督查结果作为幼儿园参与晋级、复评、表彰的重要依据。每一周期(两年)帮扶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通过经验总结和展示交流等形式,推广结对帮扶工作成果,并对结对帮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帮扶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提供专业支持,提高帮扶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2.各结对幼儿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目标、方法、步骤、人员安排、措施要求,完成年度工作方案,并于每年8月底以前与年度工作总结分别以文本(一式两份)和电子稿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幼教科备案。
3.结对帮扶幼儿园要建立专门的帮扶档案,各类帮扶活动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分别建档立卷,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帮扶活动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