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流动人口(指外出培训进修、停薪留职、职工家属、聘用临时工、租用学校门店等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全面实现教育局与县政府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目标,提高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特制订《2007年度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l、当年计划生育率100%;
2、持证生育对象一年四次等时距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妇检,参检率100%;
3、在孕女王女合同签订率100%;
4、孕妇上报与出生情况相符,对怀孕对象跟踪服务率达100%;
5、当年生育一孩妇女上环率90%以上(皮埋、结扎参与上环率计算)(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6、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7、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对象合同签订率100%;
8、一年两次育龄妇女妇检参检率100%;
9、当年生育的二孩妇女结扎率90%以上(考虑知情选择因素);
10、持证率100%(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生育证明书);
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100%;
12、女性流动人口中当年生育的人员避孕措施落实率100%;
l 3、流入人口验证率100%;
14、女性流动人口合同签订率1 00%;
15、出生婴√L性别比达到国家科学测算正常比例:107(男):100(女)。
二、综合管理
l、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网络管理,中心校与各学校签订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2、按计生工作要求及文件规定的程序按时办理一切手续。
3、搞好对育龄妇女的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对49岁以上妇女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活动。
4、继续加强完善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其中要特别注意掌握人员的变动情况,做好9月中旬的更卡工作);按时报送计划生育的表、册、卡、单及相关材料,要求准确可靠,差错率为零。
5、随时掌握计生工作的新要求,并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好育龄对象的培训工作。
三、奖励和惩罚
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终由中心校织检查结帐。
1、总分达90分以上,且无恶性案件、“两非”案件、计划生育率达100%的单位为达标单位。
2、对未达标单位的领导班子实行诫勉,并按罗发[2003]7号文件进行否决,取消参与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并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政策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