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依据
根据《省教育科研工作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计划》、《州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计划》、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县教育科研“十一五”计划》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建设目标
构建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健全县、乡、校三级教研网络,大力开展校本教研及校本培训,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本发展,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强对骨干人才的跟踪、支持和培养,发挥其模范和示范作用,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三、人员组成
县教育优秀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主要吸纳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各学校教育科研机构、各学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教育专家及学者组成。
四、 权力和义务
1、建议权
人才库成员拥有对学校及全县教育发展提出良好意见和建议的权力。
2、科研权
人才库成员拥有独立或合作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义务和权力,以解决课程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学校和有关部门应该为其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提供场地、人员、时间、经费等条件支持。
3、培训权
人才库成员拥有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优先权,学校和相关部门应为其提供各种培训机会以提高成员素质。人才库成员有承担各级培训的义务,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工作,指导青年低级职称教师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
4、命题权
人才库成员拥有独立或合作开展命题、制卷的权力和义务,积极为我县中、小学题库建设服务。
五、 建设步骤
(一)信息采集
1、2009年3月20日前,由各校及有关单位部门提供详实的优秀人才个人信息。
2、2009年3月20日至25日,由教育教学中心负责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人选,报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终审。
(二)信息录入
2009年4月10日前,由教育教学中心负责将通过终审的优秀教育人才个人信息进行微机录入,建设好教育优秀人才库。
(三)维护完善
教育教学中心负责对优秀教育人才进行跟踪、支持和培养,充分发挥优秀教育人才的典型示范作用。定期不定期对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保证人才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实效性,使人才库保持良好动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