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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服务规则 6

2007-02-01 

内容预览:

工资。但每次以不超过七日为限。?(4)减薪:对于情节更轻微者,得减薪一次,其数额为平均半日的工资。?(5)申诫:对于情节轻微者,予以申请处分。?第四十八条 解聘处分?除依本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公司得予以解聘外,属于下列各项之一者,得予以解聘处分:?1.新进职员对本人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学历,经历及户籍等个人资料有虚报或使用不正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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