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规定》,加强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也为了塑造奋斗中学人特有的形象,精心打造一支优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据:
1 、《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2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规定》
3 、奋斗中学《校风》、《教风》、《学风》的规定。
二、考评内容:(本方案考评内容将教职工违背师德的表现,根据影响程度认定为 A 、 B 、 C 三级违规。)
A 级违规表现:
1 、教职工恶意辱骂、殴打学生或讽刺、挖苦学生,造成意外事故。
2 、班主任将公费挪作私用,如学生的学费、班费等,班主任(包括其他科任教师、年级组长等人)除了学费之外,不经学校领导批准,向学生乱收费。
3 、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班主任借排座位之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
4 、在学生中随意散布不健康言论,包括反对社会主义、倡导伪科学、挑动学生闹事等。
5 、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造成教师关系不和、发生严重冲突。
6 、结成小团伙、帮派,对他人排挤、打击,致使教师之间发生冲突。
7 、因工作发生矛盾,对教师采取打击、报复行为,造成教师之间发生严重冲突或因工作之际发生小矛盾而辱骂、斗殴。
8 、教师与社会人员发生严重斗殴行为,并被公安机关拘留。
9 、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参与赌博和色情活动,并经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调查属实,情节恶劣者。
10 、在社会上故意造谣,给学校的声誉造成较坏影响。
11 、教职工无故拒绝学校的工作安排,特别是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
B 级违规表现:
12 、教师面对学生发生斗殴事件或看到集体财物受损时,不管不顾、也不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从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13 、教师强行让学生购买物品。
14 、教师因学生违规而施行罚款。
15 、教师与学生家长发生辱骂、斗殴行为。
16 、教师请学生家长办事未如愿,借故对学生施以报复;学生或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负责人反映情况,学校经调查情况属实。
17 、教师不孝敬父母长辈;夫妻之间发生吵架、打架造成恶劣影响;与邻里关系发生严重事端,且负有责任,经调查属实。
C 级违规表现:
18 、在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着奇装异服,有损教师形象者。
19 、教师在学校办公室或谈话室给学生有偿补课。
20 、无故不参加全校集会或升旗仪式;在升国旗时随意走动、说话;在全校集会上,当领导或他人讲话时,大声说话,影响会场秩序,被制止后仍不改。
21 、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本校教师不应发生的行为:(此项内容不属考评范围,但要求力戒的行为。)
1 、在课堂上把学生赶出教室;学生迟到,不让进教室。
2 、不经调查,针对管理者或其他教师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甚至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3 、在教学主楼前骑自行车、摩托车。(特殊情况,除外。)
4 、对学校或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工作指示,有不同意见,又不沟通,故意抵触,不执行。
5 、住单身宿舍的教师,晚上静校后,不按正常时间归校或休息、严重干扰他人的生活、休息,且严重影响第二天的教学工作。
6 、工作中发生纠纷,当作个人恩怨去处理。
7 、毕业班教师接受所任课班级学生的馈赠。
三、考评分值和评分依据:
本项考评占学校总考评分值的 3 分。在教师中,每学期有一次 A 级违规现象发生,且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扣除本学期该教师考核分3分; B 级违规现象者,扣除该教师考核分 2 分; C 级违规现象者,扣除该教师考核分 1 分。该项考评所扣除的考核分数,从学校本学期的教职工总考评分数中扣除。
四、考评办法:
1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评领导小组,由主管德育的副校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由学校教管会的全体成员、工会主席组成。
2 、如教师中发生违背师德的行为,考评组长可责成领导小组个别成员进行调查,并就调查情况及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违规教师作出公正的评定。
3 、发生 A 级违规者,校长或书记找谈话;发生 B 级违规者,分管校领导找谈话;发生 C 级违规者,相关部门主任找谈话。谈话的目的是帮助违规教师找出原因、打消顾虑、改正缺点。
4 、对于发生师德行为的违规现象,视具体情况,可在不同层次教职工会议上予以通报,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教育,以便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整体师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