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微博)方向除外)、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项的要求。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考生的学历与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211工程”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医学类高等院校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知名高校的医学门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具有3年或3年以上医药企业、医药经营单位或医院工作经历。
②“211工程”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医学类高等院校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知名高校的医学门类全日制研究生、取得相应学位,满足①中的本科学历要求,并具有2年或2年以上医药企业、医药经营或医院工作经历。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申请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科研须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位);
(2)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前3位);
(3)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申请者近5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SSCI或CSSCI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近5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SSCI或CSSCI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并独立出版学术专著1部。
理、工、农、医领域的申请者近5年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近5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出版学术专著1部。
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可报考[01]哲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13]艺术学等6个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专业以及[0852]工程硕士、[1051]临床医学硕士、[1052]口腔医学硕士、[1053]公共卫生硕士、[1054]护理硕士、[1055]药学硕士等6个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学位专业。
(四)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
(五)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六)持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微博)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报名与确认
(一)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及在济南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山东大学(微博)报名点并在山东大学考点参加考试,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相应报名点并参加初试。
(三)网上报名后,考生须根据报名点要求交纳初试报名考试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