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 > 校园资讯 > 教育资讯 >

各地纷纷立法禁止父母“偷窥”子女隐私引争议(1)

2010-11-30 
读书人导读:11月22日,河南省通过了新审议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该条例做出明确规定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隐私权。

编辑推荐:
搞中小学生“幸福指数”华而不实
大师乃大学之灵魂 高品位讲坛火爆校园
“背书包”真能营造良好学风吗?
 

  11月22日,河南省通过了新审议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该条例做出明确规定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隐私权。无独有偶,分别于今年9月1日和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10修订)》中对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私自开拆开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聊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系列新条例的颁布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与争议:禁止父母偷窥子女隐私,为父母监护权设限是否妥当?孩子该不该有自己的隐私?针对这一系列质疑与争议,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A 家长观点:偷窥隐私只为更好教育孩子

  很多家长对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不是很重视。家住芝罘区锦绣街的孟先生说:公民的隐私权确实不容侵犯,但孩子隐私该不该保护却值得商榷。父母定期检查孩子书包、日记,可以对孩子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交流,防止孩子误入歧途。孟先生告诉记者,在儿子上高一时他在一次偷看孩子日记的过程中发现刚上高一的儿子竟然早恋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他冥思苦想想找一种既不增加父子对立情绪,又能有效阻止儿子的方法。终于,在老师的帮助下孟先生采取迂回战术,让儿子间接了解到早恋的危害和家长、老师对早恋的看法。一段时间后,孟先生通过偷看儿子日记了解到孩子已经放弃了。“要不是我及时发现苗头早做处理,儿子不就陷进去了?要是按照条列的规定,孩子的问题能及时解决吗?”

  家长不能在未经得孩子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偷看其隐私日记,包括短信等,否则有可能触犯法律。对此,大多数家长不以为然,认为对家长来说孩子不该有隐私。一位姓陈的家长说:“孩子的日记、短信凭什么不能看,孩子那么小,哪有什么隐私啊,要是我不帮他把关,他早恋、误入歧途、被骗怎么办?”对于“触犯法律”的说法,很多家长满不在乎,“小孩子哪有什么隐私,我偷看是为了更好的教育他,难倒这都要和孩子对薄公堂啊?”一些家长更认为,如果因偷看孩子秘密被孩子告上法庭那就有点小题大做了。

  B 孩子反应:隐私被偷窥,自尊心受伤害

  “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爸爸妈妈偷看我的日记、偷听我的电话。我觉得他们看我就像看贼一样,一举一动都盯得死死的,弄得我一点自尊都没有了,我在家里都快透不过气了。”初二年级的天天激动地说,“我觉得自己和父母的隔阂越来越大,甚至不愿和他们交流了。”天天说,自小学五年级发现父母经常翻她的书包、偷偷看她的日记后,她就感到很反感,但也很无奈,“我也抗议过啊,说他们侵犯了我的隐私权!但他们却说他们是家长,有权管我的一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40%以上的学生遇到家长偷看自己日记、短信和QQ记录时会与其发生矛盾,70%以上的学生认为未成年人应该有私密空间,家长不应干涉。“我们也有隐私,就算是我们的监护人也不能侵犯,如果我们愿意让家长知道,会主动与家长沟通。然而父母做这种偷偷摸摸的事,不仅伤害了我们的自尊心,还毁了他们在我们心中的形象。”烟台三中高二学生吴辉在采访中向记者反映道。

  针对父母的偷窥,许多孩子采取众多方法与父母周旋,不少学生称会用“设置手机密码”、“不在家聊QQ”、“时刻删除短信或聊天记录”的方式防范家长偷看。有些学生称自己日记会同时准备两本,其中一本专门应付父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