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120分钟,2015年9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00;
二、报名时间
1、6月15日-6月25日(节假日不报名),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逾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也不再更正任何报名信息。
3、领准考证时间:2015年9月初,短信通知。如未收到短信,考前一周自行到报名点领取。
三、报名办法
1、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亲自到报名点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可凭户口本或护照报名,现役军人(或武警)凭军人(或武警)证件报名。
2、考生报名时现场免费采集电子相片,按规定填写《海南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表》,签名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和《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
3、保留单项合格成绩的考生报名时需带单项成绩合格证及复印件,且将相关内容按规定填写在《海南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表》上。
四、成绩评定与证书颁发
本考点本次只开考三级笔试,笔试(含听力)按100分制,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1、笔试成绩合格者,获得海南省考试局颁发的“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证书上印有持证人的相片、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全国统一编号,全国范围通用。
2、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发给“考试成绩通知单”。
3、考试结束后2个月,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或者海南省考试局主页(http://ea.hainan.gov.cn),使用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三项中的任意两项进行证书及成绩的查询。
4、考试结束后2个月,考生到报名点领取本次考试的成绩单和合格证书。考后六个月内不到报名点领取成绩单和证书的,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成绩使用
1、取得学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含自考、网络教育)申请学士学位(非英语专业):PETS-3考试笔试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为条件之一;
2、顶替自考本科英语(二)课程学分:PETS-3考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3、顶替海南医学院成教英语课程成绩(含多个学期):PETS-3考试笔试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
4、冲销英语课程不及格成绩:PETS-3考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可冲销海南医学院高职高专、成人教育在校生英语课程不及格成绩(含多个学期),但原已因英语课程成绩不及格而做的留级、退学处理不更改。
六、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考试均在海南医学院(海口市城西学院路3号)。请考生到新址第三教学楼三楼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报名。
七、收费标准
考试费:笔试100元/人。
报名成功确认及缴费后,不接受退费申请。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城西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第三教学楼三楼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联系人:黄老师、冯老师,联系电话:66893207(办)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海南医学院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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