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土地初始登记的特点体现为()。
A.设定登记属于初始登记的范畴
B.设定登记具有经常性
C.设定登记具有集中性
D.设定登记具有全域性
E.设定登记具有分散性
【答案】BE
【解析】土地初始登记特点有:
①是在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第一次登记;
②土地初始登记具有经常性,只要某宗地上新设定了某种权利,就要进行初始登记;
③土地初始登记具有分散性。
22.下列关于土地初始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有()。
A.土地初始登记是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第一次登记
B.初始登记发生在土地总登记之后
C.只要某宗地上新设定了某种权利,就要进行初始登记,体现了土地初始登记的经常性
D.土地上设定了新的权利,就要对其进行初始登记,体现了土地初始登记具有分散性
E.土地初始登记等同于土地设定登记
【答案】ACD
【解析】B项,初始登记有可能在土地总登记之后发生,也可能在土地总登记之前发生;E项,初始登记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设定登记属于变更土地登记的一种类型。设定登记是对土地权利的第一次登记,但不是在一定时问、一定区域内进行的普遍登记(即区别于初始登记),而是对个别土地的登记。
23.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符合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有()。
A.某市文化局办公用地
B.住宅小区用地及配套绿地
C.城市污水处理场用地
D.加油站用地
E.油(气、水)井场及作业配套设施用地
【答案】ACDE
【解析】B项,住宅小区用地及配套绿地不属于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占用的建设用地,应以有偿的方式取得。
24.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特征不包括()。
A.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依国家行政行为而获得的权利
B.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没有范围限制
C.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都有明确的期限
D.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
E.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受法律限制
【答案】BCD
【解析】B项,划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范围受限制;C项,项划拨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一般没有明确的使用期限;D项,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25.在()情况下,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
A.直接用于高科技产业的生产用地
B.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C.由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D.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E.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答案】BCDE
【解析】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有: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③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④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⑥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⑦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6.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
A.国家机关用地
B.公寓大厦建设用地
C.军事用地
D.公益事业用地
E.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用地
【答案】ACDE
【解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下列建设用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7.国有企业改革时,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的有()。
A.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
B.国有企业改组或者改造为公司制企业
C.国有企业兼并非国有企业,兼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
D.在国有企业兼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
E.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答案】ACDE
【解析】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企业改革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
①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的除外;
②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合并,兼并或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
③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合并中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
④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和对国家长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国有企业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
28.满足下列()条件,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A.土地使用者为公司
B.土地使用者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C.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D.未补交土地出让金
E.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答案】ABCE
【解析】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①土地使用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②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④补交了土地出让金,或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出让金。
29.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后不得改变其用途的有()。
A.军队用地
B.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C.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土地
D.市政街道用地
E.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答案】CE
【解析】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开发建设和使用土地。需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而且开发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30.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时,应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有()。
A.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
C.新开工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
D.征地勘测图件
E.征收土地的协议书
【答案】ABCD
【解析】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的申请人为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人应提交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有:
①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
③新开工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
④征地勘测图件;
⑤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