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某市卫生局所属的甲医院财政拨款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设备购置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单价在10万元以下的物品和服务支出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2009年3月,主管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医院在执行会计制度和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甲医院2008年发生的下列事项可能存在问题:
(1)2008年3月15日,甲医院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将一台二年前进口的医疗设备投入到某房地产集团公司新成立的医院中,占该医院5%的股份。该设备的账面原价为500万元,经投资双方协商后作价300万元。在办妥了设备产权过户手续及相关投资手续后,甲医院进行了会计处理,减少固定资产500万元,增加对外投资300万元,同时确认投资损失2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2)2009年2月,该项投资分回利润10万元,甲医院认为这与事业收入无关,可以不纳入预算,单独存入了以院长个人名义开设的奖励基金中,用于单独奖励对本单位有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
5月8日,甲医院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工资发放明细表”,通知书和明细表中注明的工资支出金额为100万元,代理银行已将100万元划入甲医院职工个人账户。甲医院的会计处理是,增加事业支出100万元,增加财政补助收入100万元。
(3)8月8日,甲医院需要购买一台高端医疗设备,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与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根据合同规定,该设备的价款为8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甲医院先预付货款300万元,设备销售公司收到货款二日内发出货物,甲医院收到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500万元。
8月9日甲医院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交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向财政申请预付设备供货商货款300万元,甲医院对此所做会计处理是,增加其他应收款300万元,增加事业支出300万元。
8月12日,甲医院收到代理银行开具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代理银行已经将预付款300万元支付给设备供应商,会计处理为,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300万元。
8月20日,甲医院收到设备并验收合格;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交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后,于8月25日甲医院收到代理银行开具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代理银行已经将500万元余款支付给设备供应商。甲医院会计处理为,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500万元。
(4)9月14日,甲医院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3万元,进行的会计处理是,增加现金3万元,增加财政补助收入3万元。
9月15日,甲医院为出差开科研课题学术会议的副院长报销差旅费2万元,进行的会计处理是,减少事业基金(一般基金)2万元,减少现金2万元。
(5)12月18日,甲医院院务会研究决定,将一台医疗旧设备有偿转让给一家民营医院。该设备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经评估收作价为200万元。甲医院将出售设备事项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批准了该事项,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甲医院收到主管部门的批复后,将该设备出售,收取价款200万元,存入银行。会计处理为,增加银行存款200万元,同时增加其他收入200万元;减少固定资产600万元,同时减少固定基金600万元。
假定本案例中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的规定限额为2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
要求:
(1)请根据上述资料逐项进行判断:
①甲医院的相应做法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管理以及会计法规的相关规定?如不符合,请说明理由。
②甲医院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处理方法。
(2)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指出上述事项(2)和事项(3)如何按支出功能和支出经济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