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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执业药师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阴阳的相互关系(2)

2013-05-16 
阴阳的相互关系


  4.阴阳的相互转化阴阳转化是用阴阳说明事物对立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各自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的运动变化形式。阴阳学说认为,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各自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阴阳相互转化,一般都表现在事物变化的“物极”阶段。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的话,则阴阳转化便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
  阴阳对立双方之所以能够相互转化,是因为对立的双方已相互倚伏着向其对立面转化的因素,也即存在着阴阳依存的关系。这就是事物转化的内在根据。如果没有这种内在根据,事物就不可能发生转化。另一方面,事物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如果事物有转化的内在根据,而没有外部条件那么也不能转化。事物转化的条件是各种各样的,随着事物的不同,其促进转化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也各不相同。
  阴阳的消长(量变)和转化(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全过程中密不可分的两个阶段,阴阳的消长是其转化的前提,而阴阳的转化,则是其消长发展的结果。
  综上所述,阴和阳是事物的相对属性,因而存在着无限可分性,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和相互转化,则是说明阴和阳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是孤立的,静止不变的,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的。阴阳对立的两个侧面,必须以对方之存在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对立面的消长运动是绝对的,对立面的平衡则是相对的,对立面的消长运动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产生质的飞跃,从而形成阴阳的转化,这就是中医阴阳学说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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