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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重点考点——征税范围(1)

2013-04-24 
读书人网整理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重点考点,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第三节 征税范围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设备修配   B.房屋修理  C.汽车租赁

  D.管道安装   E.服装加工

  『正确答案』AE


  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政策要点:(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计税销售额


  (二)销售代销货物;


  政策要点:(1)计税销售额

  (2)收取的手续费,属于兼营收入

  【例题·计算题】某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受托代销某品牌服装,取得代销收入9.36万元(零售价),与委托方进行结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1.24万元。

  『正确答案』

  某商贸企业:销项税=9.36÷(1+17%)×17%=1.36(万元)

  进项税=1.24(万元)

  此业务应纳增值税=1.36-1.24=0.12(万元)

  【例题·计算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零售价=5000÷5%=100000(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100000÷(1+17%)×17%=14529.91(元)

  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四)-(八)项视同销售共同点:


  1.均没有货款结算,计税销售额必须按规定的顺序确定;

  2.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四)-(八)项视同销售不同点:

  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有( )。

  A.在同一个县(市)范围内设有两个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另一机构用于销售

  B.将外购的货物抵付员工工资

  C.将自产货物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

  D.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E.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选项A,将货物在不同县市的机构之间移送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在同一个县市内移送,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选项B、D,将外购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行为的,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例题·计算题】(2010年综合题业务)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从某供销社购进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赠送给关系单位。

  『正确答案』本月进项税额=3.4万元

  本月视同销售业务的销项税额=20×17%=3.4(万元)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业务与企业所得税关系(以自产货物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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