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算题
(一)
[答案]71.A; 72.D; 73.B; 74.C。
[解析]
71. A
可扣除的开发成本:100+80+520=700(万元)
可扣除开发费用:(400+700)×5%+500×5%=80(万元)
拆迁补偿费100万元,水电基础设施80万元,建筑工程费520万元,属于开发成本,向非金融机构借款500万元,应按同期金融机构借款利息率5%计算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除利息外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0+700)×5%=55(万元)。
72. D 可扣除的税费和附加扣除费为:
2000×5%+2000×5%×(7%+3%)+(400+100+80+520)×20%=330(万元)
2000万元售楼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加计扣除应按支付的土地价款与开发成本之和乘以20%扣除。
73. B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2000-400-700-80-330)×30%=147(万元)
其增值率=(2000-400-700-80-330)÷(400+700+80+330)×100%=32%,税率为30%,再按土地增值额和30%的税率计算出应纳土地增值税。
74. C 2008年度销售写字楼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2008度销售写字楼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0-(400+100+80+520)-25-260-2000×5%×(1+7%+3%)-147]×25%=89.5(万元)。
根据新会计制度的规定,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费用直接计入当年损益。所发生的利息费用在金融机构的同期借款利息率范围内扣除。
(二)
[答案]75.A; 76.B; 77.C ;78.C。
[解析]
75. A
(1)记载资金账簿按增加额贴花,金额为:(200+100)×0.5‰=1500(元)
(2)其他营业账簿中,车间统计薄免贴印花税,则应纳印花税(10-2)×5=40(元)
(3)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为:1500+40=1540(元)
76. B
(1)借款合同既签合同,又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合同金额贴花:
600×0.05‰=300(元)
(2)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只就最高限额贴花,随借随还的合同免征印花税,应贴花:500×0.05‰=250(元)
(3)无息借款合同免予贴花
(4)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为:300+250=550(元)
77. C
(1)产权转移书据中,赠给政府书立的转移书据免予贴花。赠给另一企业财产所立
书据应贴花:15×0.5‰=75(元)
(2)保险合同应贴花:20×1‰=200(元)
(3)总计应纳印花税为:75+200=275(元)
78. C
追缴税款,并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