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评标标准在开标时宣布,可能涉及两种情况:一是评标标准未包括在招标文件中,开标时才宣布,这是错误的;二是评标标准已包括在招标文件中,开标时已是重申性宣布,则不属错误;
(7)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而不应在开标时宣布;评标委员会的人数应是5人以上单数,不应为8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而本案为5/8。
2.招标人应该接受这份文件,将这份文件作为原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共同构成同一份投标文件。
3.(1)对F不评定(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应予拒收。
(2)对G不评定(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背景]
建设单位将某给水建设工程项目委托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在委托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所作的某些规定如下。
1.在施工期间,任何工程设计变更均须经过监理方审查、认可,并发布变更指令方为有效,实施变更。
2.监理方应在建设单位的授权范围内对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监理。
3.监理方发现工程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监理方仅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控制,业主则实施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任务。
5.监理方在监理工作中只对业主负责,维护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