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包括四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7.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驳回检察院起诉
B.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C.继续审理本案
D.向上级法院请示可否审理
正确答案:BC 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注意这里是可以,而非应当。
五、案例分析题:要求应试人员根据案情,做出全面分析。应试人员应应仔细审阅试题及提问,按要求作答。
18.杨某和李某系邻居,一日发生口角,李某对杨某进行毒打,造成杨某颅脑损伤严重,成为痴呆并终身残废。杨某的妻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审查公安机关认为这是一起社区内部的斗殴事件,事实清楚,无须采用侦查手段,故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叫杨某的妻子去法院提起自诉。但起诉后法院认为本案伤害情况严重,不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法院不能直接受理,要求受害人先去公安机关报案。
问题:
(1)刑事诉讼法对此类案件在立案管辖方面的规定如何?
(2)本案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由法院直接受理。这类案件从性质上说原属于公诉案件范围,若成为自诉案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被害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二是被告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并已经作出书面决定的。这类刑事案件的范围很广,既包括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立案侦查或撤销的案件,也包括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对公安、检察机关立案管辖工作的制约,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告状难"的问题。
(2)本案中公安机关应受理此案,并立案侦查,而不能以"事实清楚,无须采用侦查手段"为借口予以推诿。在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之后,被害人家属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法院应当受理,因为本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三类自诉案件中的第三种情况,法律作出这一规定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避免出现公、检、法三机关相互推诿、被害人状告无门的现象。当然,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以,本案中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处理决定都是错误的。对于被害人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首先立案侦查,当侦查机关作出不立案的决定,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之后,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不论公安机关作出的不立案决定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