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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讲解:2013注税《财务与会计》——财务会计概论(1)

2013-04-14 
读书人网搜集整理了“2013年注册税务师《财务与会计》重点讲解”,帮助考生巩固各章考点重点知识,打好坚实基础,备考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


  要点导读


  本专题主要讲述本章考试题型以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为主,平均分值3分左右。


  要点讲解

2013注税《财务与会计》重点讲解:财务会计概论

  一、会计基本假设


  (一)会计主体

  1.会计主体规定了会计核算内容的空间范围。

  2.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提示】由多个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由企业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等属于会计主体。

  属于会计主体的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集团、子公司、生车车间、销售部门等;

  属于法律主体的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在企业持续不断的经营过程中,人为地划分一个个间距相等、首尾相接的会计期间,以便确定每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和盈亏。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年度和中期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提示】资产负债表日的概念

  1.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是12月31日;

  2.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是6月30日;

  3.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是3月31日。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企业会计核算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并假设币值保持不变。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2.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的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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