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3 分析性程序的应用
分析性程序可以被应用于审计的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结束阶段。
在计划阶段应用分析性程序可以帮助审计师确定将要进行的审计工作的性质、范围和时间,同时可以帮助审计师发现在随后的审计工作中需要予以特别关注的重大事项。在审计计划阶段所执行的分析性程序都运用高度综合的数据,执行程序的复杂程度、范围和时机需因客户而定。
在审计测试阶段,分析性测试程序往往与其他审计程序一并执行。
在审计完成阶段,也需要执行分析性程序。在此时执行分析性程序可以用于复核重要错报和财务问题。
根据《审计实务公告》第2320-1的要求,内部审计师在应该在业务工程中应用分析性程序,对信息进行检查和评价,以支持业务结果。内部审计师在考虑和使用追加性审计程序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被检查领域的重要性
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可获得性和可靠性
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
组织所在行业有关信息的可获得性和可比性
分析性审计程序所预测结果的准确性
组织所在行业信息的可获得性和可比性
其他业务程序为业务结果提供支持的程度
目的 | 阶段 | ||
计划阶段 | 测试阶段 | 完成阶段 | |
了解客户所在行业和业务 | 主要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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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持续经营 | 次要目的 |
| 次要目的 |
暗示可能错报(关注风险) | 主要目的 | 次要目的 | 主要目的 |
减少细节测试 | 次要目的 | 主要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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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检查和评价通过分析性程序发现的结果或关系
当使用分析性程序发现了一些非预期的成果或关系时,审计师应当检查并评价这些结果或关系。检查和评价应该包括对管理人员进行问询,应用其他审计程序,直到审计师相信这些结果或关系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如果此类结果或关系无法得到解释,则表明存在潜在错误、违规或违法行为等严重情形。内部审计师应将这些通过分析性程序发现的、无法得到合理解释的结果或关系通报给适当层次的管理人员。内部审计师可以根据情况,建议采取适当的措施。
5.1.2 整理数据/证据
审计师为了将所收集到的分散的、个别的证据变成充分、胜任的审计证据,以达成审计目的,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对审计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只有这样,审计师才能对各种审计证据合理的进行审计小结,以支持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和所提的审计建议。
在应用分析性审计程序来检查和评价所收集证据以支持审计结果时,内部审计师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来确定该程序的应用范围
接受检查项目或工作的重要性;
接受检查领域的风险评估结果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及非财务信息资料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预计的分析性审计程序结果的准确性;
组织所在行业证据的可用性和可比性;
其他业务程序为审计结果提供支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