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心跳、呼吸骤停的病人迅速恢复循环、呼吸和脑功能所采取的抢救措施,称为复苏,或称心、肺、脑复苏
(一)心跳呼吸骤停的原因(★★★)
1.意外事故 如溺水、电(雷)击、缢死、药物中毒或过敏以及各种严重创伤等,以创伤最为常见。
2.心脑血管疾病 如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肌炎、脑出血和脑血管栓塞等。
3.麻醉及手术意外 如麻醉方法不当、麻醉药过量、手术时大出血或过度牵拉内脏引起迷走神经反射等。
4.水、电解质、酸碱平衡严重紊乱 如血钾过高或过低和严重酸中毒等;
5.药物过敏、中毒 如青霉素过敏、严重的局麻药中毒。
以上诸多病因都可导致①心脏收缩力减弱;②心律失常;③冠状动脉灌流量减少;④心排血量下降等。因而导致心跳呼吸停止
(二)心搏骤停的类型(★)
1. 心脏停搏 心脏处于静止状态,心电图里直线。
2.心室纤颤 心室肌快速、无规则、不协调地连续颤动。其中粗颤心电图显示较高大的室颤波;细颤心电图显示细微的室颤波
3.心电机械分离(心肌无效收缩) 仅有微弱、缓慢的室性自搏心跳。
以上3种类型临床表现基本相同,仅在开胸直视观察或经心电图检查时才能鉴别。其共同的病理基础是心脏不能有效地泵血而引起循环停止。心跳呼吸均停止则称临床死亡。临床死亡期限一般认为4~6min,此时机体生命器官的细胞还没有发生不可逆的病理变化,如果及时救治,部分病人尚可得救;超过这一时限后,脑功能发生不可逆变化。因此,抢救心搏骤停者要争分夺秒,对已超过时限的病人,确认大脑死亡者外,均应尽最大努力,不要轻易放弃抢救机会。
(三)诊断(★★★★)
诊断必须迅速果断,为复苏争取时何。其主要诊断依据是:
1.意识突然丧失。
2.大动脉搏动消失。
3.呼吸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