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确描述人体结构的形态、位置以及它们间的相互关系,必须制定公认的统一标准,即解剖学姿势和方位术语,初学者必须准确掌握这项基本知识,以利于学习、交流而避免误解。
1.解剖学姿势
为了阐明人体各部和诸结构的形态、位置及相互关系,首先必须确立一个标准姿势,在描述任何体位时,均以此标准姿势为准。这一标准姿势叫做解剖学姿势。即身体直立,两眼平视前方;双足并立,足尖朝前;上肢垂于躯干两侧,手掌朝向前方(拇指在外侧)。
2.上superior和下inferior:按解剖学姿势,头居上,足在下。在比较解剖学或胚胎学,由于动物和胚胎体位的关系,常用颅侧cranial代替上;用尾侧caudal代替下。在四肢则常用近侧proximal和远侧distal描述部位间的关系,即靠近躯干的根部为近侧,而相对距离较远或末端的部位为远侧。
前anterior和后posterior:靠身体腹面者为前,而靠背面者为后。在比较解剖学上通常称为腹侧ventralis和背侧dorsalis。在描述手时则常用掌侧palmar和背侧。
内侧medialis和外侧lateralis:以身体的中线为准,距中线近者为内侧,离中线相对远者为外侧。如手的拇指在外侧而小指在内侧。在描述上肢的结构时,由于前臂尺、桡骨并列,尺骨在内侧,桡骨在外侧,故可以用尺侧ulnar代替内侧,用桡侧radial代替外侧。下肢小腿部有径、腓骨并列,胫骨在内侧,腓骨居外侧,故又可用胫侧tibial和排侧fibular称之。
内interior和外exterior:用以表示某些结构和腔的关系,应注意与内侧和外侧区分。
浅superficial和深deep:靠近体表的部分叫浅,相对深入潜居于内部的部分叫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