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和临床表现
(一)病因分类
1.特发性癫痫
2.症状性癫痫
包括先天性疾病、产前和围产期疾病、高热惊厥后遗症、外伤、炎性、中毒、颅内肿瘤、脑血管疾病、营养代谢性疾病、变性病。
(二)国际分类和临床表现
1.部分性发作(发作起始于一侧脑部,也可扩散至双侧)
(1)单纯部分性发作:无意识障碍①部分运动性发作(包括JacksonEp)②体觉性发作或特殊感觉发作③自主神经性发作④精神性发作。
(2)复杂部分性发作:有意识障碍(朦胧),发作后不能回忆。①自动症②错觉、幻觉。
(3)继发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1)或(2)发作继发为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
2.全面性发作
(1)失神发作(小发作):突然、短暂的意识丧失,动作中断,两眼瞪视不动,对外界无反应,对发作无回忆。
(2)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以意识丧失和全身抽搐为特征。分为3期①强直期:全身骨骼肌呈持续性收缩,喉部痉挛、尖叫,可咬破舌,持续10~20秒。②阵挛期:全身骨骼肌呈间歇性痉挛,松弛期逐渐延长,抽搐突然停止。本期0.5~1分钟。③惊厥后期:尚有短暂的强直痉挛,造成牙关紧闭和大、小便失禁。呼吸先恢复,心率、血压、瞳孔等回至正常,意识逐渐清醒。整个过程历时5~10分钟,醒后感头痛、全身酸痛和疲乏,对抽搐全无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