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除尚未吸收的毒物
①食入性中毒:常用催吐、洗胃、导泻。
催吐用于神清、能合作者,昏迷、惊厥、服腐蚀剂者禁用。
洗胃:时间一般在服毒后6小时内。
洗胃时病人取坐位,危重病人取平卧位,头偏向一侧。洗胃液每次注入200~300ml,不宜过多,以免加速毒物进入肠内。反复灌注知道回收液澄清为止。一般洗液总量10000ml左右。洗胃液选用:一般以清水和生理盐水最常用,也可根据不同的毒物选用。导泻:洗胃后灌入泻药以清除进入肠道的毒物。常用的硫酸钠或硫酸镁15g溶于水由胃管灌入或口服。严重腹泻及重度虚脱病人不宜导泻。
②接触性中毒:
尽快将病人移离中毒现场;皮肤接触者可用大量肥皂水或清水冲洗;毒物污染眼睛可用清水反复冲洗至少5分钟,并滴入相应的中和剂。
③吸入性中毒:立即脱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等。
2.促进已吸收的毒物排泄
常用的方法有:①利尿;②吸氧;③血液透析;④血液灌流;⑤血浆置换。
3.阻止毒物的吸收
常用特殊解毒剂的应用:
①有机磷农药的解毒剂为碘解磷定、氯磷定;
②阿片类、吗啡的解毒剂为纳洛酮;
③亚硝酸盐、苯胺中毒所致的高铁血红蛋白症的解毒剂为亚甲蓝(美蓝);
④急性氰化物中毒的解药是亚硝酸钠;
⑤急性砷、汞等重金属中毒的解毒药是二巯丙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