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是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做出了科学的回答,胡锦涛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
(一)科学发展观的形成: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依据,我国在新世纪新阶段的阶段性特征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现实基础,当代世界的发展实践和发展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借鉴。
(二)科学发展观的内容: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协调发展,必须始终做到“五个统筹”。
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就是说,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三)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它在进一步回答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基础上,进而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什么、为何发展、怎样发展“这个根本问题,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