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情节:
(一)从严情节:从重。总则只有2个:
1、累犯(65条);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29条第1款)。
(二) 从宽情节:“可以”+“应当”均有,包含:从轻、减轻(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刑罚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免除。
二、酌定情节
(一)犯罪主体方面的情节:前科、一贯之表现。
(二)犯罪主观方面的情节:犯罪后的态度、犯罪动机。
(三)犯罪客观方面的情节: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的时空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