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及防范措施
(一)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的内涵
职业道德概念框架是指解决职业道德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用以指导注册会计师:
(1)识别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
(2)评价不利影响的重要程度;
(3)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职业道德概念框架适用于会员处理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情形,其目的在于防止会员认为只要守则未明确禁止的情形就是允许的。
(二)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具体情形
1.自身利益(self-interest)导致的不利影响
自身利益导致的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1)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在鉴证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
(2)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过分依赖某一客户;
(3)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与鉴证客户存在重要且密切的商业关系;
(4)会计师事务所担心可能失去某一重要客户;
(5)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正在与鉴证客户协商受雇于该客户;
(6)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就鉴证业务达成或有收费的协议;
【教师提示】或有收费,是指一种按照预先确定的计费基础收取费用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收费与否或多少取决于交易的结果或所执行工作的结果。如果某项收费由法院或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制定,则该项收费不属于或有收费。
(7)注册会计师在评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以往提供的专业服务时,发现重大错误。
2.自我评价(self-review)导致的不利影响。
如果会员对其(或者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或工作单位的其他人员)以前的判断或服务结果做出不恰当的评价,并且将据此形成的判断作为当前服务的组成部分,将产生自我评价导致的不利影响;
自我评价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客户提供财务系统的设计或操作服务后,又对系统的运行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为客户编制原始数据,这些数据构成鉴证业务的对象;
(3)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担任或最近曾经担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目前或最近曾受雇于客户,并且所处职位能够对鉴证对象施加重大影响;
(5)会计师事务所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对象信息的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