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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商法考点解读:公司章程(2)

2012-11-16 
司法考试商法考点:公司章程

  (三)公司章程的效力(★)

  《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表现在,公司自身的行为要受公司章程的约束。

  2.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这种约束力不仅限于起草、制定公司章程的股东,而且对后来加入公司的股东是同样的,这是由公司章程的自治规则性质所决定的。

  3.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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