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C
[解析]外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应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
2.B
[解析]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C
[解析]间接收购中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4.D
[解析]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5.B
[解析]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售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不受理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交的申报文件。B项正确。ACD三项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
6.B
[解析]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C
[解析]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为25名,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20名。
8.B
[解析]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1年,可以连任,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3届。
9.A
[解析]外商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12个月后,可再转让其所购股份。
10.D
[解析]首先分别计算: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0/5000=2%;(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非股权类证券所对应的股份数量)/(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非股权类证券所对应的股份总数)=(100+200)/(5000+2000)=4.3%。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应以这两者中较高的为准。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解析]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应遵守的原则包括:(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持社会稳定;(2)符合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和公平竞争;(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4)吸引中长期投资,防止短期炒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应严格执行。
2.ABC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以要约方式预定收购的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1)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2)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3)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4)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
3.ABC
[解析]在过渡期内,收购人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被收购公司不得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收购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得有重大购买、出售资产及重大投资行为或者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进行其他关联交易,但收购人为挽救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的情形除外。
4.ABC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1)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3)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4)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5.AD
[解析]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监督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财务顾问主要是为收购活动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