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关的基本内容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国际贸易的交货、国际间人员的往来及其携带物品的进出境,除经其他特殊运输方式外,都要通过各种运输工具的国际运输来实现。根据我国海关法律规定,所有进出我国关境的运输工具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及其他可办理海关业务的场所申报进出境。进出境申报是运输工具报关的主要内容。根据海关监管的要求,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运输工具进入或驶离我国关境时均应如实向海关申报运输工具所载旅客人数、进出口货物数量、装卸时间等基本情况。
1.运输工具申报的基本内容
根据海关监管要求的不同,不同种类的运输工具报关时所需递交的单证及所要申明的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总的来说,运输工具进出境报关时须向海关申明的主要内容有:运输工具进出境的时间、航次(车次)、停靠地点等;运输工具进出境时所载运货物情况,包括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溢短卸(装)货物的基本情况;运输工具服务人员名单及其自用物品、货币等情况;运输工具所载旅客情况;运输工具所载邮递物品、行李物品的情况;其他需要向海关申报清楚的情况,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运输工具被迫在未设关地点停?白、降落或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等情况。除此以外,运输工具报关时还需提交运输工具从事国际合法性运输必备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船舶国籍证书、吨税证书、海关监管簿、签证簿等,必要时还需出具保证书或缴纳保证金。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就以上情况向海关申报后,有时还需应海关的要求配合海关检查,经海关审核确认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可以上下旅客、装卸货物。
2.运输工具舱单申报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国际物流的不断发展,为适应国际海关合作大趋势的需要,促进国际贸易安全与便利,我国海关将运输工具舱单申报作为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一个重要事项。
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以下简称舱单)是指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乘)载舱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内容应当包括总提(运)单及其项下的分提(运)单信息。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考试大论坛
进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进境货物、物品运抵目的港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其他数据。海关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方可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的申报手续。进境运输工具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电子数据。
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以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物品,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在货物、物品装箱以前向海关传输装箱清单电子数据。海关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其他数据。出境货物、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运抵报告。运抵报告提交后,海关即可办理货物、物品的查验、放行手续。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运输工具开始装载货物、物品前向海关传输装载舱单电子数据。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出境旅客开始办理登机(船、车)手续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电子数据。舱单传输人应当在旅客办理登机(船、车)手续后,运输工具上客以前向海关传输乘载舱单电子数据。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在货物、物品装载完毕或者旅客全部登机(船、车)后向海关提交结关申请,经海关办结手续后,出境运输工具方可离境。
已经传输的舱单电子数据需要变更的,舱单传输人可以在原始舱单和预配舱单规定的传输时限以前直接予以变更,但是货物、物品所有人已经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的除外。
(二)进出境货物报关的基本内容
根据海关规定,进出境货物的报关业务应由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员办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业务包括:按照规定填制报关单,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实际成交价格、原产地及相应的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并办理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事宜;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事宜;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结关等事宜;办理应当由报关单位办理的其他事宜。
海关对不同性质的进出境货物规定了不同的报关程序和要求。一般来说,进出境货物报关时,报关单位及报关人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接到运输公司或邮递公司寄交的提货通知单,或根据合同规定备齐出口货物后,应当做好向海关办理货物报关的准备工作,或者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报关企业向海关报关。
2.准备好报关单证,在海关规定的报关地点和报关时限内以书面和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报关单(证)是报关单位向海关申报货物情况的法律文书,报关员必须认真、规范、如实填写,并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此之外,还应准备与进出口货物直接相关的商业和货运单证,如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对属于国家限制性的进出口货物,应准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证件,如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等;还要准备好海关可能需要查阅或收取的其他资料、证件,如贸易合同、原产地证明等。报关单证准备完毕后,报关人员要把报关单上的数据以电子方式传送给海关,并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海关递交书面报关单证。
3.经海关对报关电子数据和书面报关单证进行审核后,在海关认为必须时,报关人员要配合海关进行货物的查验。
4.属于应纳税、应缴费范围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位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进出口税费。
5.进出口货物经海关放行后,报关单位可以安排提取或装运货物。
除了以上工作外,对于保税加工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等,在进出境前还需办理备案申请等手续,进出境后还需在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方式向海关办理核销、结案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