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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石河子大学考研招生简章(2)

2012-10-01 
石河子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六、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我校将在复试前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及跨学科考生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五)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校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若有关学科、专业生源充足,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我校自定。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具体要求将在复试前通告。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其他有关情况请查阅石河子大学(微博)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九、报考咨询:

  (一)招生学院

学院代码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001 师范学院 粟 倩 0993-2058962 suqian@shzu.edu.cn
002 政法学院 李愿来 0993-2057531 liyuanlai1980@163.com
003 生命科学学院 刘 鸯 0993-2057262 Liuyang@shzu.edu.cn
004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赵 丽 0993-2058082 Zhaoli0711@shzu.edu.cn
005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李 华 0993-2058080 Lh_mac@shzu.edu.cn
006 食品学院 吴 超 0993-2057399 Wuchao@shzu.edu.cn
007 农学院 程 诚 0993-2058383 Chc_agr@shzu.edu.cn
008 动物科技学院 刘 景 0993-2057805 76365895@qq.com
009 医学院 刘 军 0993-2057083 Liujun1980@shzu.edu.cn
010 药学院 崔晓娟 18799286120 1440601302@qq.com
0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程广斌 0993-2057328 cgb_jm@shzu.edu.cn
018 化学化工学院 文俊方 0993-2057273 wenjf@shzu.edu.cn
019 商学院 何晓玲 0994-5809711 Hxl_cc@shzu.edu.cn
022 MBA教育中心 陈 飞 0993-2057519 mba_xj@sina.com

  (二)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32003

  联系电话:(0993)2058582

  传真:(0993)20585822036010

  电子信箱:yjsc@shzu.edu.cn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行政办公楼501B室

  网址:http://yjsh.shzu.edu.cn(考试大纲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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