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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2012-09-26 
浙江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学院地处经济发达、风景优美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高等学府。学校始建于1974年,1991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顺利通过国家教委组织的教学评价,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荣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经过30多年的建设,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明显,教育竞争力不断增强的省属财经院校。

  学校占地2360余亩,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23000余人。下设11个二级学院、1个部、1个独立学院和1个成人教育学院,共有40个本科专业,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统计学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会计、金融、保险、税务和资产评估等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2012年招生的硕士专业 31个,硕士点布局涵盖了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人文科学等三大学科门类。学校本科招生投档分数线已连续9年名列省属高校第一、二位(其中8年名列省属高校首位),为浙江省培养与输送的经济管理类本科生总数居全省高校首位,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硕士点覆盖面居浙江省属高校前茅,享有会计师的“摇篮”、财税系统的“黄埔军校”等美誉,是浙江省重要的经管类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318人,其中专任教师868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153人,副高职称教师285人,高级职称占师资总量的50.46%;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86人,硕士学位教师422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师资总量的81.57%。其中,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7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2人,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第一、二层次14人、第三层次72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1人。

  学校十分重视科研工作,致力于学术水平的提高,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年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近210项,省部级项目260余项。先后有4人次获得中国经济学界最高奖——孙冶方著作奖或论文奖,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另获得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近150项。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和《哲学研究》等国内权威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被SCI、EI等检索收录3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近450部,为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学校编辑出版的学报《财经论丛》是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连续三次荣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称号,同时,已连续多年被评为CSSCI来源期刊。学校的"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对民营经济的研究成绩斐然,编辑出版的《浙江非国有经济年鉴》影响远及海外。

  目前,学校拥有省属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应用经济学,以及会计学、伦理学、统计学、汉语言文字学和企业管理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政府管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是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政府管制理论与政策研究”是浙江省人文科学创新团队,“产业发展与财政金融政策”是浙江省高校创新团队。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和日本等18个国家和地区的43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有来自荷兰、日本、韩国和爱尔兰等国家的学生在我校留学。学校被确定为“三菱”、“樱花”和“三井”国际奖学金学校,成为全国6所“三井”国际奖学金大学中的一所。

  浙江财经学院是一所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兴高等学府。学校恪守“进德修业、与时偕行”之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依法治校、民主决策、尊重人才、教授治学,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改革求创新,以特色求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学校的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浙江社会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综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2年。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须在所报专业专升本或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取得大学本科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MBA(工商管理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

  1.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首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地址http://yz.chsi.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然后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操作。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我校发布的相关公告。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还必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电子摄像与本人签字确认网报信息。

  2.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3.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六、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 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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