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大病救助机制而言,社会救助、慈善救助的缺失也是一大现实问题。各地都设有红十字会、慈善会,但是一旦有民众需大病救助时,却往往很难申请到资金救助,或者存在申请门槛过高、审批手续烦琐等问题,因此,社会救助、慈善救助也应与大病救助机制一样,需要国家层面的统一规范,尽早破解大病救助难题。
此外,一枚假公章却做了近4年的“免费”透析治疗,很显然,医院、卫生部门的监管、审查环节同样漏洞百出,倘若这样的公章不是假的,而是被手握公章的某领导利用,又该如何辨别真假?因此,这同时也折射出一个问题,只认公章不认人的做法是否对公权力的膜拜?类似的情形也许并非只有医院才有,其他部门是否同样存在?尽管廖某出于救人的目的违法,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不可少,然而对于监管缺失导致巨额医疗费用流失,是否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