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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航在贵州省招飞实施方案(1)

2012-09-17 

  根据民航发展需要,经国家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同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计划在贵州省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20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保障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托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航)招飞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飞计划

  201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贵州省招收飞行技术本科学生20名,学制四年,提前批次录取。

  三、生源性质

  生源性质属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委培学生(公费),在学校取得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分配到南航各分、子公司飞行单位工作。

  四、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

  招收参加2013年贵州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理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未婚。

  2、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航空飞行事业,符合民航飞行人员背景调查标准。

  3、身体条件

  年龄十六至二十周岁(截止1993年8月31日);身高:168厘米以上;每只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5(环形C字表);体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无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无HBsAg阳性等,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和背景调查要求。考生可按照《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查。

  4、心理品质条件

  参加南航招飞中心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

  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招飞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市(州)招生办结合实际情况搞好工作部署,指导督促所属县、学校进行深入宣传,同时南航招飞中心派出宣传小组,会同各市(州)招生办到部分市级以上示范中学,采取定点和入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动员优秀学生积极报名。

  (二)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各市(州)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并按《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学生名册》汇总名单形成纸质文本(须招生办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于2012年9月26日报南航招飞中心(电话:0851-5362022,邮箱地址:635595539@qq.com),纸质文本在面试初检时交南航招飞中心工作人员。

  (三)面试初检

  1、初检地点:分别在全省9个市(州)所在地设置初检站。

  2、时间:2012年10月9日至2012年10月11日(各初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各市(州)招生办负责指定各初检站具体地点并通知各相关中学。各中学要按通知要求,指派专人(联络人)带队,组织学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初检,初检学生超过30人的学校可派1-2名带队老师。学生参加初检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免收初检费用;带队老师的交通和伙食费用,由南航招飞中心按规定予以报销。

  参加面试初检的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同时,面试初检时可接受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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