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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2012-09-17 
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初试日期: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三)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

  (四)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其中教育综合、体育综合由各专业学位全国教指委制定考试大纲)。

  (六)初试四门课(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门类初试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国家统考的政治、外语、数学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

  史学专业基础、西医综合和我校命题的教育技术学专业基础、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护理综合、体育综合满分为300分,学校命题的二外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七)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我校的复

  试分数线按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标准执行。

  (八)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都得带上审核。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能参加复试。

  (九)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招收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或协议书。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外的研究生我校将收取部分培养费,收费标准以物价管理部门批准额为准。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律录取为公费生。

  八、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九、其他

  (一)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我校可以为硕士研究生提供较多的助学金、奖学金及评优评奖机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律录取为公费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总分超过录取分50分,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的考生,且排名在该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前三名的新生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开学后报销复试往返路费;根据我校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每月享受普通奖学金以及由导师和学校共同发放的助研津贴最低可达到500元;学校实施“攀登工程”项目,以期使所有研究生得以在本校享有优质教育资源。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和考试大纲均可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工作”专栏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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