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文科高层次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之一,其招生对象主要是公务员和非政府公共部门、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其主要目标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13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从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到2013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①外语(英语二参加全国统考,总分100分);②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包括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写作,总分200分),共计二门。
2.考试科目时间安排:2013年1月(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相关通知为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复试:达到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线及我校规定的初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江西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组织的复试和面试。
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向与培养方式
1.培养方向:
(1)国土资源管理;(2)涉农公共管理;(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4)公共经济管理;(5)地方政府管理;(6)公共政策分析;
(7)教育行政管理;(8)管理哲学与公共伦理。
2.培养方式:
(1)一般采取“非脱产”(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若选择脱产学习,期间可以转户口、调档案。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
(2)每学期集中学习2-3次,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3)实行导师负责制(由校内、校外两位导师共同负责),发挥集体指导的作用,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参加论文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