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一)临终 即濒死,是生命活动的最后阶段。
(二)死亡 是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
长期以来,医学界将心肺功能作为生命最本质的特征。所以,以呼吸、心跳停止为判断死亡的标准。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对心肺功能停止的病人,还可以依靠机器来维持。那么,只要大脑功能存在,一切生命活动都有恢复的可能,一旦大脑破坏,尽管心脏还在跳动,也无回生之术。因此,不可逆的脑死亡,就提示人的生命已结束。当前医学界提出以脑死亡作为判断死亡标准。1968年美国哈佛医学院提出了判别“脑死亡”的4条标准,即①不可逆的深度昏迷;②自发呼吸停止③脑干反射消失④脑电波(EFG)消失或平坦。
二、死亡的分期与临床表现
(一)濒死期(临终状态) 此时机体各系统的机能发生严重障碍,神志不清,但有时意识尚存,表现出烦躁不安,感觉迟钝。肌张力丧失,大小便失禁,种种深浅反射逐渐消失,心跳减弱,血压降低,呼吸变浅、弱,出现潮式或间歇呼吸。说话困难,听觉最后消失。由于能量锐减,各种机能活动极度减慢。此期时间根据病情而定,有些猝死的病人,因心跳、呼吸骤停,则无明显的濒死期而直接进入临床死亡期。
此期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配合抢救工作,加强生活护理,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环境安静,注意保暖。多用语言和触觉与病人保持联系。通知病人家属及单位,允许家人陪伴,并做好安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