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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1)

2012-09-10 
北京工业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相结合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体育馆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羽毛球、艺术体操比赛场馆。

  学校设有23个教学院所,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博士后流动站,以及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拥有1个一级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二级国家级重点学科、39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学校拥有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536人,其中院士6名、博士导师255人、学术学位硕士导师894人,专业学位硕士导师854人,外籍教师21人。现有院士6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8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0人、“千人计划”入选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44个。

  学校十分重视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承担了一批诸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和北京市重点项目。2011年到校科研经费达6.6亿元。拥有精密超精密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新型功能材料、传热强化与过程节能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3个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基地,以及国家产学研激光技术中心、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成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之一的“研究生工程实训平台”暨“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近年来我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8项。年均获发明专利授权200余件,在全国高校排名第16位。2011年由研究生作为主要完成人发表的1篇学术论文荣获“中国百篇最具影响国际学术论文(2010年)”。

  学校自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以来,已经为国家各行各业培养了近20000名研究生。目前,在校研究生9000余人。2011-2012年学校获得4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获奖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地方高校第一。目前已有6篇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3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在“立足北京、融入北京、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办学定位思想指导下,北京工业大学已经成为北京市高素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创新与研究开发基地,正在向着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大学迈进。

  “十二五”期间,学校的目标是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办学水平保持在全国地方高校的领先地位,成为国家“211工程”建设大学中具有显著影响力,在国家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引领市属高校的发展,基本实现从教学研究型大学向研究型大学的战略转变。

  北京工业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坚持科学选拔,精心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一、培养目标

  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等19个学院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即(一)中的(3)及其他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在国内外重要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1篇以上学术论文。

  注:1、此项条件涉及到的招生专业已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

  2、此项条件涉及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报。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 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委托协议书》,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关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报名审批程序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四)我校的推免生须在2012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11月20日以前,将有省市高招办公章的推免生报考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在北京地区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埠地区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

  除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外,我校简章公布的其它学术型专业、工程硕士各领域、应用统计硕士、建筑学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29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网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 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我校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前应与专业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拟报考“定向”类别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拿到盖有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章的书面同意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

  4. 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5.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的考生必须到报考点北京工业大学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务必于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需要的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特别提示: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05)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的方式,于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北京地区以外考点的考生,根据当地考点要求缴纳报名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打印准考证

  教育部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相关要求(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寄发纸制材料。

  推荐免试考生无需下载准考证,但仍需于2013年4月复试期间参加政审和资格审核,并于5月至6月期间,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anzhao.bjut.edu.cn),查询推荐免试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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