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考试 > 辅导备考 >

2012年司法考试新刑诉法解读指导:第二审程序(3)

2012-09-08 
第二审程序

四、对自诉案件的处理

  1、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

  2、在第二审程序中,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五、对裁定上诉、抗诉审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以上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