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大学肇建于1896年,曾先后定名为"山海关北洋铁路官学堂"、"唐山交通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等,是中国近代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之一,素有“中国铁路工程师的摇篮”和“东方康奈尔”之称。早在民国初年,孙中山先生曾莅校视察,发表了"革命需要武装、建设两路大军"的著名演说;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校名;周恩来、刘少奇、朱德、李岚清、贾庆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来校视察;胡锦涛、江泽民同志亲自接见学校领导和专家教授,给全校师生以极大鼓舞和鞭策。在一个多世纪的征途上,学校以教育兴国为己任,始终秉持“灌输文化尚交通”的历史使命,弘扬"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交大精神,传承"严谨治学、严格要求"的办学传统,为国家培养了二十多万名毕业生。在他们中间,有40多位两院院士,有"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有学界泰斗和工程界翘楚,有政府领导、行业领军人物和优秀企业家以及为数众多的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和学者,为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特别是轨道交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邓小平同志曾给予学校高度评价:"这所学校出了不少人才。有个名叫杨杏佛的,早年参加革命,牺牲后,鲁迅特地写诗悼念他。竺可桢也是这个学校毕业的,创立了'物候学'。还有一位桥梁专家茅以升,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的钱塘江大桥就是他设计修建的。"
今天,西南交通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理、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进入国家"211工程"、“特色985工程”建设和设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高校。学校拥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培养体系,有76个重点本科专业(其中有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在世界交通领域有着重大影响的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和2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大交通学科排名一直稳居全国第一。2000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优秀评价",成为当时全国16所本科教学优秀学校之一;2007年,学校又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近年来,学校加大开放式办学力度,先后与美国、法国、德国、英国、日本等38个国家(地区)的125所大学(科研院所)开展成功合作,是"中法4+4"、“中欧精英大学联盟项”(TAMDEM)合作院校之一,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覆盖所有的年级和各个层次的学生。
在前进的征途上,学校始终拥有一支品学优长、敬业爱校、佑启后学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500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200余名。他们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国家“千人计划”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9人,"973"首席科学家1人,长江学者成就奖特等奖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8人,国家级教学名师6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8人,另外还聘请了30余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为兼职教授 。
学校为铁路而诞生,因铁路而发展。从詹天佑主持修建的我国第一条自主设计、自主施工的京张铁路,到我国第一条电气化铁路--宝成铁路的建设;从举世公认的地质条件最复杂、工程难度最大的成昆铁路建设,到2006年7月投入运营的青藏铁路建设;从解放后我国第一台内燃机车和电力机车的成功研制,到世界首辆载人高温超导磁悬浮试验车的诞生;从我国第一条万吨重载列车大秦线运行试验成功,到我国第一条载人磁悬浮列车工程示范线的联调成功;从我国所有城市地铁的设计与建设,到著名的杭州湾大桥、东海大桥的建设;从京津城际铁路、武广客运专线,到正在建设中的京沪高速铁路……这些成就无不饱含着西南交大人的智慧与心血。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国家轨道交通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尤其是高速铁路的迅猛发展,在轨道交通、磁浮交通、高速铁路、大型桥梁隧道、现代交通信息等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诞生了以"机车车辆整车滚动振动试验台"(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高温超导磁悬浮试验车"(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现代轨道车辆耦合相关理论及其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等为代表的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为国家科技创新做出了新的贡献,成为国家轨道交通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不仅如此,学校还充分利用办学优势,加大了服务西部和地方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力度。
面向未来,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精神,按照"育人为本、质量为先、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办学方针,认真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依托传统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以正在建设中的"轨道交通国家实验室"为创新平台和支撑平台,积极推进我国轨道交通领域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为建设具有交通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报考说明
一、报考类别
21-全国统考(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2-推荐免试
23-单独考试(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25-管理类联考(包括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300会计、125600工程管理)
26-法律硕士联考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起,在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专业学位的招生单位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
性质 |
发证 |
类别 |
授予学位 |
全日制 |
毕业证 |
学术型 |
学术学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 |
应用型 |
专业学位:资产评估(MV)、法律(JM)、翻译(MTI)、工程硕士、建筑学、风景园林(MLA)、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艺术(MFA) |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按照国家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统一安排,我校2013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3000名,其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约900名。
特别说明:我校所公布的各院系及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含接收推免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我校除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外,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四)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我校凡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数量以教育的规定为准。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制定相应的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swjtu.edu.cn;http://www.xnjd.com.cn)。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