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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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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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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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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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
确立程序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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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委托代理协议书签约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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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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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的
2.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 注意:必须修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并经过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及注册税务师共同签章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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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注意自然终止与人为终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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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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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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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终止(分清委托方、受托方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本章重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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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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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方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 |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